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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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对妆台,诸窗并开,遥看已识,试唤便来。
世间事便成竹在胸,有与人说不尽的妙处。
妙玉爱玲 《红楼梦》里妙玉是个独人,为世人所厌。
书中第五十回“芦雪庵争联即景诗,暖香坞雅制春灯谜”,李纨命宝玉去乞梅,说得格外分明:“可厌妙玉为人,我不理她。
”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死金丹独艳理亲丧。
”宝玉去给妙玉回礼,路遇邢岫烟,又借邢岫烟之口将她放胆品评一番,说她:“放诞诡僻”,“僧不僧,俗不俗,女不女,男不男”,“成个什么道理”。
花两个晚上读完了刘心武的《红楼望月》,没有大的意外,但小小惊喜还是有的,恰似长长午睡后慵懒地伸个懒腰,不甚紧要却很能叫人满足。
关于秦可卿的探佚是主流,但可卿之死谈得过多,只是一溜地看下去,及看到“元春之死”,“妙玉之死”有种拾遗补缺的舒畅。
毕竟他是下了心血的,虽然文法上写得通俗鄙陋,和红楼差了天上地下,但在细节上却能看出下了一定的功夫。
为妙玉、元春雪恨,恨那高鹗,蓄意改动红楼,害了多少红颜公子蒙怨受屈,真真死不足惜! 他对妙玉的研究便能当得一个“好”字,探佚她为报宝玉和贾家知遇之恩而去找忠顺王爷,以财宝才色动其心,最后与之同归与尽。
这个写法真是好! 妙玉虽是“可怜金玉质,终陷淖泥中。
”但这样的红颜真是侠烈。
有始有终也不枉来世上一遭。
今日之清高女子也多喜欢妙玉,爱她“气质美如兰,才华阜比仙。
”亦不觉得天生孤癖有什么不好,大抵是现在物易近人难近,哀鸿遍野到处是孤独。
妙玉所为,转了几百年后,竟可为世俗接受,乃至成为风尚,可叹。
我看爱玲亦像妙玉,天生颖悟,是金玉质。
出淤泥而不染,其心坚韧,经岁月磨折而无损其辉。
世人言爱玲皆是清高孤寒,世俗难近。
一九五二年,上海召开第一次文学艺术界代表大会,爱玲应邀出席。
在全国一片蓝布和灰布中山装的大潮中,她赫然背弃了这种装束,在旗袍外面罩了件网眼的白绒线衫,淡漠地坐在后排。
即使普通依旧桀骜,给人“高处不胜寒”的感觉。
此时的打扮,尽管由绚烂归于平淡,但在一群蓝蚂蚁的对比之下,依旧是触目惊心的。
世间事便成竹在胸,有与人说不尽的妙处。
妙玉爱玲 《红楼梦》里妙玉是个独人,为世人所厌。
书中第五十回“芦雪庵争联即景诗,暖香坞雅制春灯谜”,李纨命宝玉去乞梅,说得格外分明:“可厌妙玉为人,我不理她。
”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死金丹独艳理亲丧。
”宝玉去给妙玉回礼,路遇邢岫烟,又借邢岫烟之口将她放胆品评一番,说她:“放诞诡僻”,“僧不僧,俗不俗,女不女,男不男”,“成个什么道理”。
花两个晚上读完了刘心武的《红楼望月》,没有大的意外,但小小惊喜还是有的,恰似长长午睡后慵懒地伸个懒腰,不甚紧要却很能叫人满足。
关于秦可卿的探佚是主流,但可卿之死谈得过多,只是一溜地看下去,及看到“元春之死”,“妙玉之死”有种拾遗补缺的舒畅。
毕竟他是下了心血的,虽然文法上写得通俗鄙陋,和红楼差了天上地下,但在细节上却能看出下了一定的功夫。
为妙玉、元春雪恨,恨那高鹗,蓄意改动红楼,害了多少红颜公子蒙怨受屈,真真死不足惜! 他对妙玉的研究便能当得一个“好”字,探佚她为报宝玉和贾家知遇之恩而去找忠顺王爷,以财宝才色动其心,最后与之同归与尽。
这个写法真是好! 妙玉虽是“可怜金玉质,终陷淖泥中。
”但这样的红颜真是侠烈。
有始有终也不枉来世上一遭。
今日之清高女子也多喜欢妙玉,爱她“气质美如兰,才华阜比仙。
”亦不觉得天生孤癖有什么不好,大抵是现在物易近人难近,哀鸿遍野到处是孤独。
妙玉所为,转了几百年后,竟可为世俗接受,乃至成为风尚,可叹。
我看爱玲亦像妙玉,天生颖悟,是金玉质。
出淤泥而不染,其心坚韧,经岁月磨折而无损其辉。
世人言爱玲皆是清高孤寒,世俗难近。
一九五二年,上海召开第一次文学艺术界代表大会,爱玲应邀出席。
在全国一片蓝布和灰布中山装的大潮中,她赫然背弃了这种装束,在旗袍外面罩了件网眼的白绒线衫,淡漠地坐在后排。
即使普通依旧桀骜,给人“高处不胜寒”的感觉。
此时的打扮,尽管由绚烂归于平淡,但在一群蓝蚂蚁的对比之下,依旧是触目惊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