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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中。

     青年的脸好像不止是涨红的,也是被篝火照亮的,在刹那之间,更为清晰地暴露在了他的面前。

     扑面而来的,尽是贵人特征。

     他的头发,完全不像那些吃不饱饭的人,会从发根开始透着枯黄的颜色,而是黑得发亮,被火光一照,好像还能看到上面泛着的一层亮油。

     一定是平日里吃多了鱼肉,才能养出这样的头发。

     他的衣服,不仅仅是被辨别为龙袍那么简单。

     张燕以黄巾贼起家,因朝廷无力派兵围剿,干脆看准了时机向汉廷上奏请求归降,得到了一个平难中郎将的身份。

    不仅准许他统辖太行山区的兵马,还能从他们这一众贼党之中“举孝廉”。

     自此以后,他更不将日渐衰微的朝廷看在眼里,不仅领兵进犯河内,逼近京师,还劫掠了不少富户。

     可惜他的黑山军家大业大,抢得多,吃得也多,没有多少积存。

     但张燕可以确认,甚至可以断定,这青年身上的衣服比他经手的任何一件衣服都要昂贵。

     只有最好的织工,花费数月甚至是几年的心血,才能做出这样的一身衣服! 再往下看,从衣袖中伸出的,是一双贵人保养得宜的手,跟他们这种操刀子杀人的,跟田里种地的截然不同。

     等等,他手腕上戴着的又是什么? 他没看错的话,有什么东西动了一下,还闪过了一道蓝光。

     刘秉被他看得浑身发毛,又往涂抹了发蜡的假毛上摸了两下,确认头发应该暂时不会被直接扯下来,惊觉对方已看向了他的手腕,连忙一把拉下了衣袖,盖住了手表,继续着色厉内荏的表演:“我什么我,凭尔等贼子也配过问我的身份!” 这一句话,还真将张燕给难住了。

     他与身旁的文士对望了一眼,都看出了彼此的纠结。

     那文士先退了一步,示意张燕到旁来说。

    “将军怎么看这个人?” 张燕眯着眼睛,挤出了声音:“你真觉得,他是皇帝?” 他不拿朝廷当回事,也不是说,他就敢杀皇帝了。

     百足之虫,尚且死而不僵,更别说是那延续了数百年的大汉。

     当年黄巾起义气势喧天,结果在朱儁、皇甫嵩、卢植等人的带兵下各自溃散。

    他得了朝廷敕封,仍不满足,向京师进攻,又一次被朱儁击败。

    虽没到损兵折将的地步,但也吃了个大教训。

     如果这次不只是想趁着京师混乱,捞一把油水,而是把皇帝给杀了,他能有什么好果子吃。

     “……我也不知。

    ”文士又往刘秉的腰间看了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