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番外·寨主的小夫郎(完)
关灯
小
中
大
“寨主,你家夫郎在吗?”
邻家大娘来敲门问。
“他刚去学堂授课了。
军师还没回来,另一个女师又病了,他去代为授课。
” 秦明镜说到这与有荣焉。
寨子里识字知书的人可不多,她夫郎算一个。
“你找他是有什么事吗?” 秦明镜问。
“朝廷的官兵不是已经撤了嘛,我想给我在清水镇的女儿写封家书,明日让去镇子里的队伍一起捎带过去。
” 大娘犹豫着道:“就是我大字不识一个,这家书……” 秦明镜懂了,是想让她夫郎帮忙代笔。
“这个好说。
你要写什么内容跟我说,等我夫郎回来了,我转告他。
你如果急着要,我直接给你写了也行。
” 就是她那手字嘛……咳咳,不好说,不好说。
大娘讪笑,“那哪能麻烦寨主呢,还是等你夫郎回来吧,我不急的,不急。
” 秦明镜懂了,她的字被嫌弃了。
她曾经也没觉得自己的字有多难看,反正能看懂就行。
但一跟她夫郎的字放在一起,她那份确实不堪入目。
秦明镜只能记下,代为转告。
大娘开开心心离开,走之前还硬塞给了她一篮子鸡蛋,说是给她夫郎的酬劳。
傍晚,楚白珩伴着晚霞归来,秦明镜已经准备好了饭菜。
楚白珩进门就看到了桌上的饭菜,有片刻惊讶。
“妻主,你怎么自己做了?不是说好了我回来做饭吗?” “反正我今天没事闲在家里,就顺手做了,正好你回来就能一起吃。
” 秦明镜用热布巾给他擦了擦手脸,牵着他坐下,给他夹菜。
“来,尝尝,我做的香酥鸡。
哦,还有这个,是隔壁大娘给你送的鸡蛋,我做了碗金钱蛋。
” 楚白珩尝了尝,双眼发亮,又有些不好意思。
“妻主的手艺比我好。
” “那当然。
” 秦明镜轻笑。
“你这种世家大族出来的公子哥,平日里怕是都没机会下厨。
” 楚白珩确实从没下过厨,他连御膳房都没去过,饭菜自有人送到他跟前来。
来这里后,他第一次尝试下厨,就失误把锅烧了。
好在秦明镜赶回来及时,灭了火,没让他把屋子跟自己也一起烧了。
现在楚白珩已经不会犯烧厨房的低级错误,就是做出来味道一般。
秦明镜并不是时刻在家,山寨里有集体做饭用餐的食堂,秦明镜想让他去那里吃,或者让人把饭菜给他送来,他都不乐意,就是想要自己学着做。
用他的话来说:“哪有夫郎不会给妻主做饭的?” 曾经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公子,真就这样日日学着给她做饭洗衣。
弄得秦明镜心中都过意不去,对他也是极尽疼爱。
“对了,”楚白珩跟她说:“我最近在跟村里的裁缝学织布裁衣,过些天给妻主做一件新衣裳。
” 秦明镜既感动欣喜,又心疼。
“你别累着自己,又是教书授课,又是代写书信,还要学做饭裁衣,也太忙了。
” 楚白珩倒不觉得累。
他很喜欢现在的生活,跟她在一起,简简单单地过日子,每一天都很充实而愉悦。
他有时候甚至忍不住想,如果他不是帝王就好了。
只是她一个人的小夫郎。
那他就能一直陪着她,在这与世隔绝、山明水秀的寨子静静生活下去。
“在想什么?” 秦明镜见他似是出神,不由问了句。
楚白珩摇摇头,只道是无事。
秦明镜想,他大概是想家了。
他嫁给她已经一月,连朝廷的兵马都撤了。
在这里,他没有亲朋好友,只有她和寨中新认识的人,即使寨中人都因她的关系对他很友好,也终归跟自己熟悉的家里不一样。
寨中都是女子当家做主,按照规矩,婚后一月,妻主是要带夫郎回去省亲的。
秦明镜看着对面那眉目如画、面如冠玉的夫郎。
心中想,她或许该带他去一趟京城,带他回去省亲。
她自持武艺高强,倒是不担心路上遭遇伏击。
就算多护着他一个,也绰绰有余。
只是她不放心寨子里。
朝廷撤兵撤得蹊跷。
必须等军师回来,守着寨子,她才能放心离开。
只不过,军师这一去,也耽搁得太久了吧? 竟然一月都没回来。
若不是她们间有飞鸽传书,她知她安然无恙,都要怀疑她被朝廷的人捉拿了。
这一月里,军师既是碰到暴雨涨水,冲垮了桥;又是碰到马匹吃坏肚子,动不了身;还遇到了贼人偷窃,卷入命案;甚至连六月飞雪,大雪封路都遇见了。
每一次与军师通信,秦明镜都会为她的精彩经历震撼。
明明只有一日的路程,她硬是被耽搁了一个月还没回得来。
秦明镜想着,再过个三两日,她若还没回来,她就亲自动身去把她接回来。
长陵县离这不远,她快马加鞭,半日就可一个来回。
定能把军师带回来。
楚白珩用完餐,收拾了桌子,又根据秦明镜的口述,将邻家大娘要的书信写好,装进信封里,打算明日一早给她。
夜里,红烛帐暖。
楚白珩鬓发散乱,在她身下一声声唤着妻主。
白日里再忙碌,他都不觉得累,反倒是她床上这个,总将他折腾得欲仙欲死,没了任何力气。
“我亲手雕刻的这木雕,夫郎受用着,觉得如何?” 秦明镜俯在他耳畔问他。
楚白珩烧红了脸,瞥过头不答。
新婚那夜,她对他用喜秤,他还以为是她喝醉了,起了玩心,才那样对他。
后来他才知道,她就好这个,她就是故意的。
在他对喜秤那恐怖的长度发出抗议后,她就给他雕了这更粗的木雕。
楚白珩都不知该不该庆幸至少没有那么长了。
但实在太粗,她又故意做得凹凸起伏,他每次都容纳得很艰难。
秦明镜知他脸皮薄,不肯说出真正想法。
但他的身体明显是喜欢的,每次都依依不舍,不肯分离。
她继续对他道: “这木雕虽好,却难以匹配夫郎的尊贵。
我昨日巡查,在后山发现了一块好玉料。
过几日,我再给夫郎雕个更大、更精美的玉。
” 楚白珩只听到“更大”了。
他吓得脸色发白。
他可真吃不下了。
“妻主,你饶了我吧,我不能再吃了。
” 楚白珩软声求饶。
“哦,夫郎不喜欢玉吗?还是说我雕工不好,亦或者是技艺不好?” 秦明镜故意问。
楚白珩哪敢答。
她技艺好得他一弄就酥了。
恨不能死在她身下。
那雕工自然也是极好的。
雕刻得极为精美,又有巧思,比之真人的不知好看到哪去。
只是看到,就让他身子发烫。
只是…… 楚白珩犹豫着,抚上自己的肚子。
这几日,他一只有种奇怪的感觉,就像是……他要为她孕育后代。
他们所结合而成的孩子。
“他刚去学堂授课了。
军师还没回来,另一个女师又病了,他去代为授课。
” 秦明镜说到这与有荣焉。
寨子里识字知书的人可不多,她夫郎算一个。
“你找他是有什么事吗?” 秦明镜问。
“朝廷的官兵不是已经撤了嘛,我想给我在清水镇的女儿写封家书,明日让去镇子里的队伍一起捎带过去。
” 大娘犹豫着道:“就是我大字不识一个,这家书……” 秦明镜懂了,是想让她夫郎帮忙代笔。
“这个好说。
你要写什么内容跟我说,等我夫郎回来了,我转告他。
你如果急着要,我直接给你写了也行。
” 就是她那手字嘛……咳咳,不好说,不好说。
大娘讪笑,“那哪能麻烦寨主呢,还是等你夫郎回来吧,我不急的,不急。
” 秦明镜懂了,她的字被嫌弃了。
她曾经也没觉得自己的字有多难看,反正能看懂就行。
但一跟她夫郎的字放在一起,她那份确实不堪入目。
秦明镜只能记下,代为转告。
大娘开开心心离开,走之前还硬塞给了她一篮子鸡蛋,说是给她夫郎的酬劳。
傍晚,楚白珩伴着晚霞归来,秦明镜已经准备好了饭菜。
楚白珩进门就看到了桌上的饭菜,有片刻惊讶。
“妻主,你怎么自己做了?不是说好了我回来做饭吗?” “反正我今天没事闲在家里,就顺手做了,正好你回来就能一起吃。
” 秦明镜用热布巾给他擦了擦手脸,牵着他坐下,给他夹菜。
“来,尝尝,我做的香酥鸡。
哦,还有这个,是隔壁大娘给你送的鸡蛋,我做了碗金钱蛋。
” 楚白珩尝了尝,双眼发亮,又有些不好意思。
“妻主的手艺比我好。
” “那当然。
” 秦明镜轻笑。
“你这种世家大族出来的公子哥,平日里怕是都没机会下厨。
” 楚白珩确实从没下过厨,他连御膳房都没去过,饭菜自有人送到他跟前来。
来这里后,他第一次尝试下厨,就失误把锅烧了。
好在秦明镜赶回来及时,灭了火,没让他把屋子跟自己也一起烧了。
现在楚白珩已经不会犯烧厨房的低级错误,就是做出来味道一般。
秦明镜并不是时刻在家,山寨里有集体做饭用餐的食堂,秦明镜想让他去那里吃,或者让人把饭菜给他送来,他都不乐意,就是想要自己学着做。
用他的话来说:“哪有夫郎不会给妻主做饭的?” 曾经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公子,真就这样日日学着给她做饭洗衣。
弄得秦明镜心中都过意不去,对他也是极尽疼爱。
“对了,”楚白珩跟她说:“我最近在跟村里的裁缝学织布裁衣,过些天给妻主做一件新衣裳。
” 秦明镜既感动欣喜,又心疼。
“你别累着自己,又是教书授课,又是代写书信,还要学做饭裁衣,也太忙了。
” 楚白珩倒不觉得累。
他很喜欢现在的生活,跟她在一起,简简单单地过日子,每一天都很充实而愉悦。
他有时候甚至忍不住想,如果他不是帝王就好了。
只是她一个人的小夫郎。
那他就能一直陪着她,在这与世隔绝、山明水秀的寨子静静生活下去。
“在想什么?” 秦明镜见他似是出神,不由问了句。
楚白珩摇摇头,只道是无事。
秦明镜想,他大概是想家了。
他嫁给她已经一月,连朝廷的兵马都撤了。
在这里,他没有亲朋好友,只有她和寨中新认识的人,即使寨中人都因她的关系对他很友好,也终归跟自己熟悉的家里不一样。
寨中都是女子当家做主,按照规矩,婚后一月,妻主是要带夫郎回去省亲的。
秦明镜看着对面那眉目如画、面如冠玉的夫郎。
心中想,她或许该带他去一趟京城,带他回去省亲。
她自持武艺高强,倒是不担心路上遭遇伏击。
就算多护着他一个,也绰绰有余。
只是她不放心寨子里。
朝廷撤兵撤得蹊跷。
必须等军师回来,守着寨子,她才能放心离开。
只不过,军师这一去,也耽搁得太久了吧? 竟然一月都没回来。
若不是她们间有飞鸽传书,她知她安然无恙,都要怀疑她被朝廷的人捉拿了。
这一月里,军师既是碰到暴雨涨水,冲垮了桥;又是碰到马匹吃坏肚子,动不了身;还遇到了贼人偷窃,卷入命案;甚至连六月飞雪,大雪封路都遇见了。
每一次与军师通信,秦明镜都会为她的精彩经历震撼。
明明只有一日的路程,她硬是被耽搁了一个月还没回得来。
秦明镜想着,再过个三两日,她若还没回来,她就亲自动身去把她接回来。
长陵县离这不远,她快马加鞭,半日就可一个来回。
定能把军师带回来。
楚白珩用完餐,收拾了桌子,又根据秦明镜的口述,将邻家大娘要的书信写好,装进信封里,打算明日一早给她。
夜里,红烛帐暖。
楚白珩鬓发散乱,在她身下一声声唤着妻主。
白日里再忙碌,他都不觉得累,反倒是她床上这个,总将他折腾得欲仙欲死,没了任何力气。
“我亲手雕刻的这木雕,夫郎受用着,觉得如何?” 秦明镜俯在他耳畔问他。
楚白珩烧红了脸,瞥过头不答。
新婚那夜,她对他用喜秤,他还以为是她喝醉了,起了玩心,才那样对他。
后来他才知道,她就好这个,她就是故意的。
在他对喜秤那恐怖的长度发出抗议后,她就给他雕了这更粗的木雕。
楚白珩都不知该不该庆幸至少没有那么长了。
但实在太粗,她又故意做得凹凸起伏,他每次都容纳得很艰难。
秦明镜知他脸皮薄,不肯说出真正想法。
但他的身体明显是喜欢的,每次都依依不舍,不肯分离。
她继续对他道: “这木雕虽好,却难以匹配夫郎的尊贵。
我昨日巡查,在后山发现了一块好玉料。
过几日,我再给夫郎雕个更大、更精美的玉。
” 楚白珩只听到“更大”了。
他吓得脸色发白。
他可真吃不下了。
“妻主,你饶了我吧,我不能再吃了。
” 楚白珩软声求饶。
“哦,夫郎不喜欢玉吗?还是说我雕工不好,亦或者是技艺不好?” 秦明镜故意问。
楚白珩哪敢答。
她技艺好得他一弄就酥了。
恨不能死在她身下。
那雕工自然也是极好的。
雕刻得极为精美,又有巧思,比之真人的不知好看到哪去。
只是看到,就让他身子发烫。
只是…… 楚白珩犹豫着,抚上自己的肚子。
这几日,他一只有种奇怪的感觉,就像是……他要为她孕育后代。
他们所结合而成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