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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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纪,对于向来过着大少爷生活的李亦而言,前面的路应该是迷茫的。

     “继续读书。

    ”爸爸给他的存款足够他大学几年生活无忧,而且他喜欢大把大把的花钱,以他现在的知识和条件,是没有能力再过那种日子了,所以他知道,目前位置,他最重要的是把文凭给拿出来。

     幸运的是部队并没有李亦的事情公布出来,当然,部队是要面子的,这种事情绝对不能够张扬。

    所以李亦还是回到他无忧的大学时代了。

     李亦学的是企管,当初这个专业是李爷爷需要的,李家虽然是暴发户,可是钱真的不少,私人土地也不在少数,所以李爷爷觉得企管系是个好专业。

    而现在,被李爷爷赶出李家的李亦,也不想换专业,所以继续。

     大二那年的夏天,20岁的李亦,还是和寇闵住在一起。

     那天晚上,因为一个人呆在家里无所事事,所以抱着篮球到了学校的室内体育馆。

    从家里到学校,普通的自行车只需要20分钟的路程,而李亦的自行车是新款的赛车型,性能和速度非常的好,只要10分钟就够了。

     那天晚上,他和一帮朋友打的正high的时候,边上的一个同学叫了:“李亦,你手机一直在想,八成是女人找你找疯了。

    ” 李亦切了一声:“帮接看下,就说我很忙。

    ”女人,喜欢他有个屁用,他对着女人又硬不起来。

     对方笑嘻嘻的接了李亦的电话,可没过一会儿,对方脸色变了:“李亦,寇闵出事了。

    ” 砰,李亦手中的篮球滚到了地上,他接过电话,脸色渐渐难看了:“我马上过来。

    ” “阿亦,怎么了?”其他朋友见李亦的脸色有些沉重,围了上来问。

    大学,冲动的年纪,铁一般的友情。

     李亦看了大家一眼:“没事呢,我能行。

    ” 一边说着,一边把刚才因为太热而脱下的背心穿上,风一般的冲出了体育馆。

     寇闵打工的地方,是一家酒吧。

    寇闵打工的兴致,在那里驻唱。

    寇闵的音色很好,又是校园的十佳歌手,所以在这里驻唱的工资很高。

     而今天,寇闵被一个醉汉调戏了。

    调戏了不打紧,是男人又不会少块肉。

    可是这醉汉非要寇闵今晚陪客。

    陪客的意思很明显,干那档子的事情。

    其实在黑暗的地方,男人和男人那档子事情,大家已经传开了,且不少人有兴趣。

     寇闵长的不错,声音又好听,醉汉很中意。

     寇闵因为李亦的关系不反感同性恋,可这并不代表他就是同性恋,对于醉汉的邀请,他直接给了一拳头,血气方刚的年纪,拳头很硬。

    于是,他们打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