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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总是好得惊人,我发誓我没有出声,他却精准地抓住了醒来的我,在床沿坐下,手背贴上我的额头:“没发烧。

    ” 然后他的手向下滑,滑进被子,掐了一把我的腹肌:“体质不错,没白练。

    ” 我惊恐地看着他,不明白我哥怎么能这么快地转变身份,好哥俩似的对我耍流氓。

     陆鹤闲无情地掀开我的被子,“醒了就快点起床,我亲自做了早饭,别赖床。

    ” 我露出的上半身有斑驳的青紫,陆鹤闲留下的牙印和痕迹错落分布,我哥盯着,我怀疑他在想白日宣淫的可能,于是飞快地蹦起来,从另一边下了床,在我哥的衣柜里随手掏了一件家居服套上。

     “你亲自?”我说,“是不是做了我爱吃的那种小米粥?” 陆鹤闲会做饭,你们可能不相信,但他做饭还挺好吃,不知道是从哪里学的。

    只是我也没吃过几次,因为实在是没什么使唤他的机会。

     第一次吃他做的饭,也是小米粥。

    是在我初中的时候,生了病胃口不好。

    陆鹤闲总是很惯着我,那时候我年纪小,还生了病,最喜欢蹬鼻子上脸,嫌这个太清淡嫌那个太油腻,对他耍赖“哥你做的我才吃”。

     陆鹤闲掐着我的脸,威胁我:“要是你再挑三拣四,就饿死好了。

    ” 话是这么说的,但他还是亲自去了厨房。

     从此以后我心心念念,但精明如陆鹤闲,大概最明白什么叫做“饥饿营销”,每次就做一点,而且我找到理由求他十次,他都不一定会做一次。

     我合理怀疑这次是他心虚了。

     看我很快地往洗手间走,陆鹤闲颇为遗憾地收回视线,把我睡乱的头发揉得更乱:“怎么还这么生龙活虎的,我还以为今天要我帮你洗脸刷牙呢。

    ” 我恼火地把他的手扒开,径直冲进卫生间。

    镜子里我看到我的后颈惨不忍睹,周一之前痕迹估计是消不下去的,还好现在天气冷,穿件高领就能遮住。

     我慢腾腾地刷牙,与镜子中黑白分明的眼睛对视。

    我哥的眼睛颜色也很深,但比起我的还是浅一些,对视时呈现深褐色。

     我以为他的一切我都很了解,譬如他的眉尾有一颗几乎不可见的小痣,不喜欢毛茸茸的生物,爱吃清淡的口味,思考的时候会捻动手指,控制欲强到令人发指,很爱我。

     但事实并非如此,我其实并不了解他,发现这一点的时候我很惶恐也很气愤,在我不知道的时候他开始想标记我。

     我在记忆里回溯,回溯二十年来的每一个细节,思考在哪里出了问题,到底是哪一个拥抱哪一个亲吻变了质越了界,让我和陆鹤闲走到这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