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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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来,应该是了。

     既然转世的是富家公子,而且身上的法宝怎么看都不像是一般富家子弟的配置,那想来他的转世身份应该是最容易暴露的。

     【城里的人类给我听着,周期已到,再不交出五十对童男童女,我们可要攻城了。

     城外,一群妖怪欢呼着。

     有古怪,居然敢不理我们。

    嗯? 城门突然被打开,众妖奇怪,居然是一顶轿子。

     呵,天地一剑,王权世家,原来请了这么厉害的帮手,难怪这群妖怪要请我来助拳。

    吾乃六百年修为石金刚,持八百年精华法宝斩仙剑,向王权家第一人,斗胆,讨教。

     哇,好强大的妖气啊,肉眼就可以看见,这不愧是花了我们全部家当请来的高手。

     只见,石金刚冲了上去,而王权富贵不过提起王权剑斩了过去,那石金刚就已经倒在了地上。

     他是个怪物。

     瞬间,一众妖怪全跑光了。

     我族是天下第一除妖世家,复姓王权,而我,是家族的最强者,王权富贵。

     为何要回来? 王权富贵挥剑斩去,烟雾弥漫间,一只小蜘蛛出现了,那是清瞳。

     我只是想问,您,为何,不杀我。

     我为何要杀你。

     因为,我是妖怪啊,道士不都是要杀死妖怪的吗? 是吗?原来外面的世界,道士的职业就是打妖怪吗。

     啊?您,您不知道? 第一次听说,况且你觉得我,像一名道士吗?我只按家族的命令行事,不过是一件,只带出过家门两次的兵器而已。

     从头到尾,王权富贵都表现的十分平静,他的生活千篇一律,而他,也早就已经习惯了。

    】 小富贵好厉害啊,居然是王权家第一人,就连大哥都被比下去了唉。

     刚刚轿子的帘子飘动的时候,他们就已经看清了那张脸,正是王权富贵。

     我家小月初也不差。

     东方秦兰已然认命,那就是自己儿子啦。

     虽然那个石金刚六百年的修为听起来很吓人,更别提手中那八百年的斩仙剑,这在天地一剑王权剑面前完全算不了什么。

     他的防御虽然看起来很惊人,可在场的众人也并不担心。

     听着王权富贵和清瞳的对话,几人谴责的目光瞬间就落在了王权霸业的身上,王权醉忍不住道:大哥,这是兵人之道吧,你怎么忍心让小富贵走这条道路,还是这种性格? 这种性格下的王权富贵能有朋友就怪了,而且他还说,自己只不过是被带出过两次的兵器。

     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