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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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他的主业是卖盒饭和做点手工艺品。

     他星网上开了一家小店,每天他给自己做饭的时候会顺便多做一些卖出去,售价不低,但因为唐怜做饭的手艺很好,所以不管标价多高都能光速卖出去。

     有一回唐怜在黑市买到了劣质的抑制剂,打完后他的发情期来了,不仅来了,还因为用了劣质产品加重了发情期的身体不适。

     那场突如其来的发情期打了唐怜一个措手不及,他浑身发软瘫倒在地,别说做饭了,他连爬着去储物间翻出备用抑制剂的力气都没有。

     宫越就是在那个情况下破门而入。

     说起来唐怜已经记不清他们第一次见面的场景了,因为那个时候他晕乎乎的,看什么东西都是重影。

     他记得自己嗅到了太阳的味道,更确切地说是被太阳晒过的被子味夹杂着篝火味,暖洋洋的,让他的身体变得更热了。

     那是宫越信息素的气味。

     宫越咬牙问他抑制剂在哪里,他晕乎乎报了位置,然后他就感觉那个人形大火炉靠近了他,给他的后颈来了一针。

     帮他打完抑制剂后,入室抢劫一样过来的宫越,又像扒手见到巡警一样落荒而逃了。

     非常莫名其妙的一个alpha。

     唐怜清醒后,通过星网店铺上买家“孤独的狼”的留言,得知宫越是他的忠实客户,每天都要点他做的饭,直到今天饭点到了,宫越没等到他放饭,也没等到他店铺的解释,非常捉急,于是用了点手段找到了他的真实定位,紧接着就有了刚刚那一幕。

     而后“孤独的狼”以担心怕唐怜下次再出意外不能准时卖便当为由,加了唐怜的好友。

     唐怜和宫越的第二次见面,是在黑市的拍卖会上。

     唐怜除了会做点便当,还会做点手工艺品放在黑市上卖,那次他做的手工艺品,就是他今天戴在头上的凌霄花。

     看上去和真的凌霄花别无二致,但实际上这是唐怜用古法做出来的首饰。

     他将这巧夺天工的绒花当面交给了黑市拍卖行的对接人员,顺带还附赠了拍卖品的配文: “披云似有凌云志,向日宁无捧日心。

    珍重青松好依托,直从平地起千寻。

    ” 第一次在古籍里看到关于凌霄花的诗句,唐怜就爱上了这匍匐在地、平地而起、誉谤参半的花。

     唐怜戴着面具站在后台,围观他的手工艺品被拍卖出了一个高价。

     高价拍下那份绒花的是一个戴着面具的金发alp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