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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枕头里,只能看到一粒圆润水亮的黑眼珠。

     “你觉得是小黑猫不好看吗?” 林清隅一个翻身坐了起来,目光危险道:“你该不是答应完我之后后悔了,想要收回名分去吧?” 孟夏赶紧摇头:“没有没有!” “就是……”他苦恼地皱着眉,闻出自己困惑已久的问题,“那为什么你给我买的衣服,都是五颜六色的?” 在国外买的那些都是冬装,现在穿不了,只能暂时压箱底了,林清隅又赶着暑假的尾巴,给孟夏配备齐了夏装。

     孟夏虽然觉得夏天已经过去了,现在买没什么必要,但最后被林清隅的一句“买了之后明年还能穿”给说服了。

    对于自家男朋友从大手大脚到勤俭持家的转变,孟夏表示很欣慰,走出商场之后主动踮脚献上了一枚小猫的吻。

     衣服的款式和用料自然无可挑剔,就是……颜色,让孟夏百思不得其解。

     虽然搭配不难看,甚至称得上亮眼,但实在是不像是林清隅的审美,明明他跟之前的自己一样,都喜欢黑白灰。

     原来是因为这样,林清隅狠狠松了一口气,将约翰的建议全盘托出。

     “你穿这些颜色,好看。

    ” “约翰说的对,养男朋友的确是一门博大精深的课程。

    ” “我反思了一下,我的审美确实很匮乏,”不仅如此,他还打开自己的手机给孟夏看,“这是陈子期的姐姐推荐给我的游戏软件,我马上就要满级通关了。

    ” 孟夏探过脸去一看----“奇迹衣橱”,这是一个换装小游戏? 怪不得林清隅的搭配一直都那么在线呢,原来是背地里偷偷拿游戏练手了。

     他好奇地戳进林清隅的游戏主页看了一眼,然后就看见了一个被捏得和自己很像的三头身短发小人,不禁脸一热,嘀咕着将手机塞回林清隅的手里:“他的腿那么短,能看出什么搭配来啊。

    ” 林清隅低声道:“有这么好看的脸,披麻袋也好看。

    ” “巧言令色。

    ” 孟夏被他夸得愈发不好意思了,拽着被子的边缘将自己卷成一筒猫条,骨碌碌往墙边滚去。

     林清隅在他背后勾了勾唇角:“还没听完我的回答呢,怎么就跑了?” “什么?” “在我眼里,小黑猫是世界上最好看的猫。

    ” “那种花里胡哨的,看得我眼晕。

    ”林清隅还记得,三花猫是猫中公认的美猫,因此故意道,“我喜欢纯粹的。

    ” 孟夏满意,又不太满意:“不过,照你这么说的话,我也不是很纯粹。

    ” “我是一只混血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