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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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画”(表象)之外.什么也没有了。

    即此便 是所谓“以物观物”。

    “何方可化身千亿,一树梅花一放翁”,放翁妙 想,似司借以解释,“化身千亿”者,“我”已转变为“万物”:一“梅” 一“翁”,则“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

     这种对审美客体的“客观的静观”,导引诗人进入“无意志”也即 “无痛苦的境界”。

    于是“纯客观观照的状况是,自始至终给与愉快” (叔书,三,128),而且是“美感的愉快”,王氏称之为“决非南面玉 之所能易”的“无限之快乐”。

     第二、这个“客观”又指审美容体本身之客观的“内在本性”。

     如前所述,审美客体的“理念”只能通过诗人的观照而被领悟,诗 人以自己的“理想”与以“深邃之感情”为基础的“想象”,对客体予 以“补助”“生发”,使其理念获得充分的显现。

    王氏云:“叶上初阳 干宿雨,水面清圆,风荷举’,此真能得荷之神理者”;“‘细雨 湿流光’,?.能摄春草之魂者”。

    这里是两幅“摹写物态,曲尽其妙” 的图画:前者,风荷映日,得“亭亭”之致,比之“荷花落日红酣”(王 安石),以清稳胜;后者,芳草流光,呈“绵绵”之势,比之”‘满地 斜阳,翠色和烟老”(梅圣俞),以流丽胜。

    这两幅?“图画”各从一” 定测面代表了各自的族类,充分体现了荷与春草的内在本质力量。

    王氏 称之为“神理”与“魂”,叔氏谓之“理念”,即此便是诗的审美境界。

     王氏《蝶恋花》“落落盘根”下片云:”溪上平冈千叠翠。

    万树亭 亭,争作拏云势,总为自家生意遂,人间爱道为渠媚。

    ”意谓,审美客 体本身仿佛有其力“争”“自家生意遂”之“势”,这属于客观存在于 客体的美或崇高的原质及其升华的可能性,它是“自在自为的”,初不 以此求“媚”于人。

    在王氏看,这才是“能观”的最基本的内容。

     随着诗人对审美客体之领悟的程度不同,所取的侧面不一,在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