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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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一刻,明琇忽然生出一种“日月既往,不可复追”的感觉。

     “那就来点酒吧……” 寒夜里的酒,总是令人无法抗拒。

    明琇接过他的酒壶,猛地灌下一口酒:是甘甜清冽的葡萄酒。

     这里的酿酒技术不像现代那么完善,酒的度数并不高,水里还有些许葡萄渣。

    味道甜甜的,也像葡萄汁一样。

    甜味过后,酒韵就在舌尖慢慢散开,有些辛辣,亦略微苦涩,咽下一口后,却是回味余长,回上来一股原汁原味的清香。

     李青莲爱喝,便钻研酿酒。

    这也是他的老习惯了,喜欢什么,就必然要去摸清什么东西的门道。

     喜欢四海游玩,各种方言、外语就信手拈来;喜欢古玩,就去学了破译器物上的阴文阳文,请教丹修绘箓之法;爱洁、喜香,便真的去学了在仙门女子中流行的香道;就连修仙界一贯对于凡人庖厨之道的鄙夷,都抵不过他对美食和做菜的一腔热爱。

     明琇就不一样,她若喜欢什么,但自己不擅长,索性不喜欢了。

     葫芦中是五年未曾喝到的味道,喝一口,少一口。

    这么想着,明琇就喝得慢了些。

     木炭这时候已经让这间小屋暖了起来。

    李青莲做到火炉边,拉开衣襟,露出肩头。

     “明琇。

    ” 这是他第一次叫明琇这个名字。

    明琇听了竟有些恍惚,听到他又说“劳驾帮我在伤口处上点酒,可否”,才回过神来。

    伤口,指的是她咬的伤口。

     明琇无比庆幸,李青莲不知道她就是许柔止,否则真是丢脸丢到姥姥家。

     曾经的许柔止雪肤花貌,在仙门闺秀榜上排名第三,明琇既占了别人的身体,也就会想着守护她的名声。

    现在的她破罐破摔,要什么不好,非要脸有什么用? 他的上衣褪了一半,露出肌肉紧实的臂膀和一点胸肌。

    白皙的肩头上,在接近锁骨的位置,赫然有一枚微微发红的齿印。

     他侧着头垂眸看着自己的肩膀。

    几缕散发划过他的脸颊、落到锁骨上,犹如工笔白描画上遒劲园转的线条,勾勒出一个独自舔舐伤口的少年郎。

     明琇不自觉地盯着看了许久。

     李青莲因文采太出众,别人提起他来,一般都不会议论长相。

    但实际明琇觉得他最初得到“谪仙”这个雅号,大抵就是凭着这张脸和这超然的气质。

    谁一眼就能看出修为呢?但长得好看,就显而易见了。

     当然,在这个世界,名门修士不会公然议论男子的长相,即便相貌确实英俊,也不能直接夸——只有娈童、戏子才论外貌。

     “你生得真俊。

    ”她故意肉麻地夸赞。

     李青莲同样不喜欢别人评价他的皮相。

    如果他面露不悦、甚至骂人,都是正常的,但要是他听到这句话毫无反应,那就是他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