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关灯
到国外去念,甚至别墅已经买好,陆承风偏不肯。

     他像国内所有普通学生那样,安安分分读完初中,高中,高中再以全市第一的成绩考进全国最好的计算机系。

     他放弃金融,放弃工商管理,放弃他爹想让他念的约翰斯·霍普金斯。

     他本就是个为了事业,可以甘愿放弃一切的人。

     云挽抬眸,心里忽然涌上一股巨大的酸楚。

     这些年,她亦步亦趋跟在他后面走,即使真的连名带姓被他记住,被他认识。

     可或许在他眼里,什么都不是。

     雨水伴随着风声倒灌下来,她刚要走,路过酒店大堂,忽然被一个人叫住:“云挽?” 她回头,愣了愣:“栾琛。

    ” * 陆承风有四天都没有回来,第五天,云挽熬夜做完给刘楚茹的稿件,累得昏睡过去。

    想起来晚上还有饭局,又爬起来,往手机里设置了个定时闹钟。

     就这么昏昏沉沉,睡到下午接近三点。

     手机提示音一响。

     栾琛的消息进来:【晚上七点,在这个地方。

    】 云挽看了眼地址,将定位截图,保存到相册:【好,知道了。

    】 栾琛:【今夜可能下雨,记得带伞。

    】 云挽:【嗯,谢谢。

    】 栾琛是她大学同学。

     说是同学其实不太准确,因为云挽学的是中文,而栾琛念的工商管理。

     京大的工商管理,光华学院,是全国最好的。

     栾琛家里很有钱,具体多少,她是不清楚的,只是恐怕和陆家相比也不遑多让。

     有次,她和室友去学校旁边那家刷肉店吃饭,回学校的时候,恰好看见栾琛从车上下来。

     是司机替他开的车门,银色宾利。

     室友说:“我靠,那是光华管理的栾琛吗?他家这么有钱?” 另一个室友:“都光华管理了,没钱谁敢读MBA?你以为只要成绩好就可以啊,穷光蛋读出来不还是给少爷们家公司打工的命。

    ” “也是,好有道理,现在这环境,考了清北才有资格去少爷们的公司打工呢。

    ” “不然咯?” 那是十二月的京城,很冷,飞雪簌簌从天空滚落,云挽眨了眨眼,就融化一层冰。

     她跟着室友,默默跟在他身后看了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