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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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队招人而已,一旦发现我并没有利用价值,便懒得再在我身上浪费时间。

     原本,我可以好好躲在自己的世界里,永远不踏出去。

    然而贺暄轻飘飘地敲碎了我的壳,又丢下暴露在空气中失去庇护的我,头也不回地离开。

     可惜,我并不是那么容易被甩开的人。

     当一个人再也没有什么东西可失去,他会变得很可怜,或者,很可怕。

     当他在篮球场上斗志昂扬时,当他喝下追求者递过去的水时,当他跟兄弟们勾肩搭背时,恨意都在我胸口翻涌。

    我每分每秒都在渴望着吸干他身上的血,将他每一块骨头都压扁搅碎,塞进密封罐,存放在床头。

     大名鼎鼎的篮球队队长,自然也会有一个大名鼎鼎的女朋友。

     之后便是,接近孟朝朝,爱上孟朝朝,囚禁孟朝朝。

     贺暄那种人,不配拥有那么美好的孟朝朝。

     当然,我也不配。

     所以,我使用了最卑劣的办法独占她。

     谁知老天爷跟我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

     我的心意,我的感情,成了一场滑稽的情景剧。

     兜兜转转,竟然还是我和贺暄两个人的对峙。

     我羞辱他,折磨他,把他按进装满水的浴缸。

     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我终于可以不费吹灰之力杀死这个人。

     可我却松开了手。

     明明恨他入骨,明明浑身每个细胞都在渴望杀死他,大脑却在那一刻不受控制地浮现出我们初遇那天。

     树荫下,他额头上微微冒着一层汗,弯起嘴角跟我搭话,说他注意我很久了。

     那时的我以为,他会是那个拉着我走到阳光下的人。

     然而回到现实,他却挥起玻璃瓶,重重地砸向了我的脑袋。

     我躺在湿漉漉的地砖上,任由贺暄逃走。

     算了。

     让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