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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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看这些地点,似乎都能单独拎出来,炫耀一番。

     但原邺,明显不是个正常的探险家,他的探险风格,文雅点说是独树一帜,通俗点说可以让听者笑死。

     因为,他把好好的探险,硬生生变成了荒野求生。

     就连一向表情冷淡的程文,听之后都嘴角抽搐,眉毛乱挑。

     而一直尾随他们的楼冬,早就掏出小本子,边忍笑,边快速记录,手臂抖个不停,写下的内容是狗爬式的,让我们一起欣赏原某人的黑历史(快速浏览): 徒步行走在沙漠中,差点渴死在半道,好在遇上一匹傲骄的骆驼大哥,它把原邺带了出去。

     爬雪山时,一个喷嚏引发了一场雪崩,原邺被埋在雪下,整整一天一夜,几只雪橇犬在雪上小便,雪融化开来,原邺获救。

     而在海上独自航行,遇上暴风雨,船直接触礁沉底,原邺努力游回岸边。

     至于草原摄影,晚上原邺下树方便,结果,倒霉地遇上一头花豹,裤子拉链来不及拉严地狂奔到天亮,最后跑到疣猪的窝里去了。

     纵观原邺的探险经历,似乎是一部由倒霉和运气写成的搞笑史,所有人听后都不由得感叹,这人的运气,还真是好坏参半啊,坏就坏到极点,好又好到勉强活命。

    ??l 而程文很清楚,多次死里逃生,离不开主角光环的帮助。

     两个人脚下不停,走了半天,来到一处地势低洼,土壤颜色暗沉的区域。

     还没来得及细看,这时,薄雾渐起,四周的环境模糊起来,天色昏暗,没有阳光,能见度下降,而此时,就更举步维艰。

     原邺走着走着,踩到石头,崴了一下,差点歪倒,说道,“程大哥,我们找个平坦的地方歇一会儿,怎样?” 程文点头应了声,可是,正当他要走过去,原邺高声喊道:“程大哥,别过来。

    ” 他的一只脚已踏入泥泞,有逐渐下陷的趋势,往外拔的时候,却感到一股强大的吸力,裹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