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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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杯红茶解解酒。

     坐在橡皮树的阴影里,马达突然扭头,饶有兴趣地询问我:“你是做什么的?” 我说:“搞创作的,写小说,也写写电影、剧本什么的。

    ” 他又问:“写什么类型的?” 我随之仰头远眺,调整了眼神的深邃程度,信口拈来:“穿越、情变、玛丽苏。

    ” “比如呢?” “比如说,纯真无邪、人畜无害的女主角因为某次突如其来的撞车事件穿越回古代,遇见男主,经历了场半生浩劫似的情变,然后和霸道总裁乘坐时光机,穿越回了现代……之类的。

    ” 听着听着,马达的目光就变了。

    变得像春水柔荡,又泛着点儿秋波。

     其实我撒了点儿小谎,当然,也并不完全。

    我是准备写电影来着,就是还没来得及施展这方面的才能。

     说白了,目前我就是一写故事的,没什么拿得出手的作品,水平跟《故事会》差不太多。

    就连那么几个屈指可数的读者,都是在群里发午夜福利收买来的。

     不但如此,我写的故事还是用作催眠的那种。

    要知道,催眠的精髓便是“无聊”,让人在翻书页的过程中不知不觉生出宁愿失脚坠入梦崖的冲动。

     后来,我也主动澄清了自己的谎言。

    但说得没那么直白也没那么自我毁灭。

    我说,我这是追求梦想,在或哀恸或跳脱的故事结尾赠人一场春梦,牺牲自己,为失眠人群做点儿贡献罢了。

     马达看了我一眼,捂着笑点点头,跟着说了句“石头都能被你说出花儿来”,转手将添了水的薄荷茶递给我。

     那天晚上,他执意送我回家。

    我们在楼下小树丛后的秋千上荡了好一阵,见他没有半点儿要离开的意思,我还是决定放他上楼。

     回到家,我敞开大门,摸黑将马达领进卧室,软声细语要他在我的大床上稍作休息,然后脱掉大衣,像半路杀出的旋风一般去厨房和客厅收拾残局—水槽清理干净,发霉的食物倒进垃圾桶里,抱枕和靠垫排成一线,散落在餐桌上的内裤和丝袜塞进电视柜…… 待我将一切收拾妥当,端来气泡水的时候,马达已经睡着了。

    他用毯子将自己裹严,相貌平和,还毫不客气地打着呼噜。

     打那一刻起,我认定了马达是个好人,一个正直的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没多久,我们以两情相悦为原则,大摇大摆走到了一起。

     我喝可乐的时候喜欢往里面吹气泡。

    特别是在与马达共享一杯的时候。

    有人管这叫恶作剧,我却管这叫“有趣”。

    我总是先偷偷吹上几口,然后默不作声地看他仰头将整杯喝下去。

    杯子见底儿的那一刻,满足感爆棚,我觉得可乐是我的,马达是我的,整个世界都是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