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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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词轻轻催促:“唐小姐……” 我定一定神,缓缓解释:“这是一块出土古璧,一下子很难判断真正年代,若是单凭雕琢工艺来看,倒像汉代的古物。

    通常出土古玉都会有色沁,很难除掉。

    有时费尽心力把皮壳剥掉了,玉也就毁了。

    惟一的办法,是靠人气来养它。

    就是把玉贴身带着,有时间就用手慢慢摩挲,这样过个三年五载,说不定会将表面的土气去掉,现出腊肉冻的颜色来,过个三五十年,则可将色沁完全消除。

    但是除去色沁后,能重新养出宝光,非得近百年功力不可。

    而且,能将光泽质地恢复得这样好,不损玉气的,就更加难得。

    那个盗墓贼既然能在一个墓中发现上百块玉,说明墓的主人非王即相。

    因为古代皇族有以玉殉葬的传统,商纣王在牧野与周武王决战失败,就曾把五千块玉器裹在身上登鹿台自焚身亡,与玉同殒。

    所以可以判断,这块玉的原主人应该是一位古代贵族。

    而这块玉璧的价格,少说也在几十万之数……” “呵,那我岂不是发财了?”宋词笑起来。

     元歌多少有点醋意,微觉不耐:“我们接着说场地的事儿吧……” “不用谈了。

    ”我交还玉璧,在这一瞬间已经做出了决定,“细节等明天签约后再谈不迟,我们先把合同签了吧。

    ” 童年的雪灯笼 很难说清决定签约那一刻的心情。

     那不是果断,也不是冲动,而是一种认命,一种面对命运冲击时震撼的接受。

    只觉得有缘至此,夫复何言? 中国人对于“一见如故”这种情况有许多形容,诸如“三生有幸”、“缘订三生”、“一见倾心”、“倾盖如故”、“似曾相识”……而最准确的一种,便是“缘分”。

     谁能说唐诗宋词元歌没有缘呢? 与这样的缘分相比,一纸合同几乎微如草芥,不值一提。

     “你答应把生意给我们做了?”元歌和宋词一齐惊喜地叫出来。

     我点点头,心头那丝震撼依然动荡不绝。

    还有什么可犹豫的呢? 一切都是注定的。

     唐诗遇到宋词和元歌是注定的,宋词佩戴着那样一块温润得直抵人心的宝玉也是注定的。

     “玉”便是“遇”,这是天意。

     我望着她们俩,自心底里感到熟稔,一种刻骨铭心的亲切感。

    只是,我不明白老天做了这样的安排,要暗示什么呢? 元歌仍在欢呼:“太好了,没想到谈判会这样顺利。

    唐小姐,同你做生意可真是爽快。

    来,为了我们的合作成功,也为了有缘相见,不如我们出去庆祝一下。

    ” “好,我请客。

    ”宋词附和。

     “那怎么行?当然是我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