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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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余满目崇拜。

     “这野鸡你带回去。

    ” 霍连城将猎到的一只野鸡递过去。

     “这可不成,这是霍大哥你猎到的,我怎么能平白拿了去。

    ” “客气啥,你既唤我一声大哥,就不要见外了。

    拿回去,若想养着便养着,便是不想养,杀了吃也能吃一顿好肉,补补身子。

    ” “这不行的。

    ” 叶兆安推辞不受。

     “拿吧。

    ” 霍连城不甚在意,如今他是真心喜欢叶兆安的,野鸡这玩意儿他见多了,也吃多了,也不觉有什么稀罕,不过他也知道在旁人眼里却不是这样,但凡是肉,都金贵一些,更不要说这些野味了,天生天养的野味肉质更为结实鲜美,比家养的鸡肉好吃多了。

     叶兆安推辞不过,最后还是拎着回家了。

     “竟能套到野鸡?” “这不是我套到的,是霍大哥打猎打到的。

    ” “既是你霍大哥的猎物,怎教你拎着回来了?” “霍大哥执意要我拿,我推辞不过,只好拿回来。

    ” 李氏皱了皱眉,叶家虽然贫困,但叶平待她也算是不错了,上边也没有公公婆婆刁难,也无叔伯妯娌之矛盾,除了家里实在穷了点儿,并没有什么坏处。

    可叶家再如何家贫,骨子里还是有几分硬气。

    不会平白占人家便宜。

     “要不就由娘亲拿回去给霍大哥吧,儿子实在说不过他。

    ” “且放着吧,晚些时候再说。

    ” 晚上叶宁回来,弟弟便缠着说了今日的事情,首先说的自然是爹娘同意了他找活计的事情,而后便也提到了一下霍连城。

    知晓李氏烦恼此事,便劝说了几句。

     “既然是一番好意,还是收下吧,没得过了几日,就生分了。

    家中只有我和小安两个孩子,小安自小没有什么玩伴,霍大哥是个好人,小安与他多些往来也能多个朋友,亦能学的稳重一些。

    改日娘亲做一身衣裳,摘上一篮子新鲜菜蔬,叫小安拿过去,也当是还了这些日子的人情,有来有往便好。

    ” 把别人送的原封不动拿回去,确实生疏,倒不如回些礼回去,这样既能心安理得,也不伤了情分。

     李氏听了,也觉着应该这般,微蹙的眉倒是松展开了。

    做衣裳是费劲费钱了一些,可霍连城孤家寡人,自然让人心疼,又是个乖顺孩子,光是念着这些日子以来的帮扶,也是应该的。

     她一个妇人,给一个年轻男人做衣裳,辈分上差了一辈,又是明着送去的,旁人也不会多说什么,爱嚼舌根子便嚼去吧,也不过是眼红罢了。

     实在是霍连城这样的孩子,家中没有长辈操持,他一个大男人能整治出一碗饭菜吃已是不易,做衣裳这些自是不能指望的,既然要送礼也该送到实处,眼下快入冬了,送一身新衣裳倒是合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