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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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尘马足显者事,酒盏花枝隐士缘。

     若将显者比隐士,一在平地一在天。

     若将花酒比车马,彼何碌碌我何闲。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

     失意才子诗歌放荡,虽有不得志的牢骚之意,但这牢骚借桃花发得漂亮,叫后人只见得唐才子的风雅,遮掩了他心里的酸楚。

     桃花难画,因要画得她静。

    桃花难言,往往是因为她不舍得收敛,艳得让人无所适从,无法评价。

    一不小心,那美变成了滥觞,俗得就好像听见一个村姑名叫桃花,你回眸一顾,却没有人面桃花相映红的风景。

     《桃夭》难写,因它几乎将女子的美写到极致,将汉语的炼字功力发挥到极致,几乎已不可能有超越原诗的解读了。

    一般人如果只读过三篇诗经,其中必有一篇“桃之天天,灼灼其华”。

    刘勰《文心雕龙·物色篇》把以“灼灼”状桃花之鲜,看作是思考千年也难易一字的佳构。

     经常在睡前读上几篇诗经,觉得那音韵就是人类出世时的天籁,现在的作家怎样锻炼也难以企及的恰到极处,比如《桃夭》。

    思想古人是何其天真灿烂,就像一个孩子看见这天地间每一片叶子都是光耀明媚的。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也许古人创作文句之初就是这样,看见什么就说什么,并不需大力咬文嚼字。

    所以今人反倒要艳羡那恰到极处的好。

    “灼灼”二字,给人以照眼欲明的感觉,深刻到难以磨灭的地步,读这诗,甚至只是读起头这一句,已教人分辨不清,这艳得难舍难收的是桃花,还是那艳如桃花的女子。

     想起一句话,是形容唐僧的:“他师徒四人立在殿下,那三人模糊,她眼里唯见他。

    大红的袈裟金光闪闪,掩不住他灼灼之华。

    ”这“灼灼”二字形容男色也可。

     我其实不喜欢,一个女子艳到如桃花的地步,那样会流于轻薄,尽管有时候连这轻薄也是非自愿的无可奈何,被人轻薄,被命运轻薄。

    男人也一样,过于艳丽了,就失了男儿本色。

    像《西游记》里这位人见人馋的御弟哥哥,肩不能扛,手不能提,遇事优柔寡断是非不明,遇难则哭哭啼啼等人搭救,除了那一身上好白ròu之外,看不出有什么好来,可惜我不是孙二娘,用不着他的rò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