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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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季晴和那个男人之间的气氛着实蹊跷了些。

     眼前这个送金城回来的男人乍一看的确与接走季晴的男人很像,相貌上五六分想象,但只要仔细看上两眼就能发现这俩男人的气质迥然不同。

     眼前这个男人面相端正,气质凛然正派。

     而另一个面相圆滑机诈,气质嘛,哪怕举手投足间始终在模仿高智商人士的气质,但他只模仿出了皮相,依旧掩盖不住骨子里散发出的攻于算计的阴翳气息。

     “周之庭,金城的同学、朋友。

    ”周之庭身形过分挺拔,声音更是清冷,妥妥的一个头顶霸总人设的男人。

     他伸手到游牧面前时,游牧也回过了神儿,不尴不尬地握了手,感觉自己今天高端了不少。

     “周哥好,叫我游牧就行。

    ”游牧说完立刻补充道,“认错人了,不好意思。

    ” 周之庭听见季晴俩字时确实极其短暂地怔过,但太短了微不可察。

     金城欲言又止的同时斜了一眼周之庭。

     周之庭给了金城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

     游牧没在继续这个话题,他再迟钝再瞎也看出来金城和周之庭的心照不宣是他不能知道的。

     “那什么,哥,我的滑板在你车底下。

    ” 周之庭去移车,经过游牧身边时赞道:“滑的真不错。

    ” 游牧非常想说句“那你看!”到嘴边改了句客气话:“谢谢。

    ” 金城笑着斜了眉眼飞扬的小屁孩儿一眼。

     游牧和他并排站在路边,用余光打量他。

     金城今天穿的有点正式,但还没到周之庭那种西装革履的程度。

     深蓝衬衫暗色亚光竖条纹,袖扣……有点古朴看得出格调很高,不是华贵精致款,但绝对可以让人过目不忘,还想研究一番。

     其余行头,游牧一概不懂,就觉得金城今天这身打扮跟他平时背心家居裤工作时完全不是一个人。

     唯一的相似点是,还是那么酷。

     “手怎么了?” 金城低头正好看见挨着他的那只手——手背骨节处青红一片。

    于是抬头又把游牧的脸和露在外面的多半截胳膊看了一遍,左上臂有一处红肿,红肿痕迹横生,半袖没能遮住。

     游牧也看了看这两处伤,一处手上,一处胳膊上,其实就是看着吓人,疼过就没事儿了。

    不过现在正疼着呢,一会儿回家奶奶还不知道怎么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