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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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叫他住嘴的。

     一个可以轻易言败的人 但是阿陈不是一个可以轻易言败的人,他的脸由红转白,由白转青,忽然一扭脖子,咬牙切齿地说:“顾锦盒,别以为你攀了高枝,搭上沈曹,就可以狗仗人势,三分颜色开染坊了,姓沈的早就另结新欢了,未必还肯罩你!” 这已经迹近污辱了,我忍无可忍,暴喝:“我不需要任何人罩!” 整个办公室的人都抬起头来,他们习惯了我的逆来顺受,大概没有料到兔子急了真会有咬人的时候,脸上纷纷露出吃惊和好奇的神色。

     我受够了,忽然间,我觉得这一切是这样的无聊,阿陈的见风使舵,同事的幸灾乐祸,我自己的隐忍含糊,都让我觉得再一分钟也不能忍下去。

    我摔出手中的档案,一字一句地宣布:“我辞职。

    凡是沈曹势力范围,我绝不涉足。

    我和他,井水不犯河水!” 众目睽睽下,我拂袖而出——这样的任性,一生能有几次呢? 坐在电梯里的时候我恨恨地想,如果借助时间大神去到三十多年前,阿陈初出生的时辰,我扮个护士进去婴儿室,掐住他的脖子猛一用力,或者这个人便从此消失。

     忽然觉得这情形似曾相识——岂非有点雷同美国大片《终结者》中的桥段? 我独自在电梯里“嘿嘿”冷笑起来。

     但是一来到常德公寓,我的眼泪便垂下来。

     沈曹另结新欢?难怪办公室里每个人见到我都是那么一副怪怪的表情。

    开始还以为是我多疑,然而连实习小女生们也满脸好奇,对着我不住打量并窃窃私语,原来在她们心目中,我已成了沈曹昨日黄花的旧爱。

     在我最需要安慰的时候,沈曹,他并没有在我身边,反而雪上加霜地使我更立于无援之地。

     我抚摸着时间大神的指针,犹豫着要不要再借用一次——不不,当然不是三十年前的医院婴儿科,想一想还可以,真要杀人害命我还没那胆子,况且阿陈那种人,并不能伤我那么深,也就自然不会让我恨得那么切——我想见的,仍然是张爱玲。

     张爱玲爱上的胡兰成,曾是一个声名狼藉却偏偏才俊风流的多情种子。

    他追求她,却又背叛她,终于使她写下了那封哀艳凄绝的断交信: “我已经不喜欢你了。

    你是早已不喜欢我了的,这次的决心,我是经过一年半的长时间考虑的。

    彼时惟以‘小吉’故,不欲增加你的困难。

    你不要来寻我,即或写信来,我亦是不看的了。

    ” 那封信,写于一九四七年。

     一九四七年,那便是我想去的年份了。

     彼时的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