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我要是正常的话我就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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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素跳舞时,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自然没有发现这边的情况。

    而女人在陶牧之说完这句话后,看了一眼舞池中的林素。

    或许是被林素的长相惊艳,或许是觉得无趣,她挑眉离开了。

     林素跳完一支舞,浑身火热地回来了。

     “爽~”林素一口喝光加冰的饮料,拍了拍响铃,坐在了陶牧之身边的高脚凳上。

    她身上还有跳舞时未散去的星光,在她的眼角唇边,甚至头发丝上闪耀。

     这时候,音乐台上的乐队已经换了一首歌,也是一首粤语老歌,周慧敏的《自作多情》。

    这个乐队是个女主唱,声音很甜,音色挺适合这样的老歌的。

     “不去了?”陶牧之问。

     饮料上来,林素喝了一口,她身上的热气还未三干净,她把双肩旁边的长发撩到了肩膀后面。

    发丝撩动,散发出一阵迷人清甜的草莓香味。

     “不了,我只喜欢刚才那首。

    ”林素笑着和陶牧之道。

     那首歌是《初恋》,歌词里满是第一次萌动的懵懂。

    林素这样张扬的人,和那首歌似乎有些南辕北辙。

     “你喜欢什么歌?”林素说完后,靠在吧台上和陶牧之闲聊。

     “没什么喜欢的。

    ”陶牧之道。

     他说完,林素眼睛里惊奇了一下,后道:“我还以为你喜欢肖邦巴赫。

    ”高质量的男性会喜欢高质量的音乐,不像她喜欢这些流行乐。

     “现在这首风格和上一首差不多。

    ”陶牧之道。

     《自作多情》也是首欢快的女声粤语老歌,也很适合跳舞。

     “对呀。

    ”林素满不在意地道。

     “你怎么只喜欢上一首?”陶牧之问。

     陶牧之问完,端着饮料看向音乐台的林素,在缭绕朦胧的灯光中,她眼神蓦的暗了一下。

     这种表现很微小,像是在白日里微弱的光,只闪烁一下,就灭了。

    林素回头,看向陶牧之道,耸了耸肩。

     “没什么,好听,就是喜欢啊。

    ” 喜欢一首歌是没什么理由的,跟喜欢一个人一样。

     林素说完这些,把杯子里的饮料喝完了。

    饮料冰冰凉凉,没加酒精,放了不少柠檬,一下酸到了胃里。

     林素拿钱拍在吧台上结了账,对陶牧之道:“我们走吧。

    ” 说完,她跳下了高脚凳。

     - 酒吧是她想来的,最后也是她想走的。

    她走的时候甚至忘了自己去酒吧时说下的豪言壮志,要让陶牧之在酒吧里找到快乐。

     她不知道陶牧之自己坐在那儿有没有找到快乐,反正她找到了。

    跳完舞,林素整个都是兴奋开心的。

     两人离开酒吧后,就回到了X大。

     陶牧之来X大打球,车子也停在了X大的停车场。

    到了停车场,他按了车锁开锁。

    车灯闪烁,陶牧之回头和林素告别,才发现林素站在他的身后,一动未动。

     她没有去找自己的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