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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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因为没有不省人事过。

    ” “哇啊!瞬间有压力了!来——!让我选一杯开场酒压压惊!就是你!干杯!” “啊!果然选了它!我刚刚也在它们俩之间犹豫了一下。

    ” “你们俩,喝个酒一定要像下棋一样吗?”虽然这么说着,他也不是无选择的随便拿一杯,只是不如她们凭喜好,而是单纯凭度数。

     筼筜第一次喝酒是在高二升高三的暑假,他送复检完的present回家。

    门开着,她却不在,桌上一瓶酒一只杯和一个深蓝色的小盒子。

    酒瓶很漂亮,琥珀色的液体只剩小半。

    她从楼上下来,说有事要出去一会儿,让他随意去留。

    就这小半,让他一直睡到了清晨。

    醒时,她抱腿坐在他对面的沙发上,笑得媚诡。

     “真不知道是我酒量太好,还是你酒量太差。

    醒了吗?头疼?”她的声音忽远忽近在空旷的房子里带着回声。

     “还好。

    ”他说。

     “晴姨昨晚打过电话,我说你在沙发上睡着了。

    把这扇窗帘拉开从你家就能看到这。

    ” 她伸展了身体,左手握成拳头敲了敲坐酸的腰。

    侧头看着他,呵呵的笑。

    他问她笑什么,她说:“笑‘可爱’。

    ” 之后多年,他也终于一次又一次的证实了自己在饮酒这项事业上就只能怡情。

    而现在,跟着她们的节奏,更是连怡情都做不到,似乎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了。

    模模糊糊的听见冯荻说:“我会送你回去,安心睡吧,不要耍酒疯。

    ” 他笑着“嗯”了一声,想着自己从没耍过酒疯不知道她这话是从何而来,或者,只是梦。

     “是会耍酒疯的类型吗?”心璧好奇的问。

     “嗯。

    ”她笑着点头。

     “什么样?” “嗯……” 事实上,因为清楚自己的极限,他喝醉的时候并不多,耍酒疯的次数就更少了。

    因为促使这一结果必需要的两个条件——醉到不省人事和与冯荻独处并不常见。

    而为什么是这两个条件?因为他的酒疯处女作就诞生在这样的环境下。

     冯荻高中毕业的那个夏天,他坐在沙发上拼命的揉着眼睛,像在闹觉的小孩。

     “你追上他了?”从她开门进来就不停地问着这句话。

     “你喝的?”她指着桌上的空酒瓶。

     “我来的时候看见他了,站在街角。

    跟我招完呼才走的。

    ” 是卞禹桐。

     她确实是去追他了,本可以追到的,但看着他的背影,她停下了,在感觉他会回头的前一秒躲开了。

     “为什么去追他?有事可以打电话啊。

    ” “没什么为什么,就是想追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