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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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在身边那些理所当然被称之为爱的情景里里寻找相同,又在那些被定性为偏执的例子里找不同。

    他希望徐赫说“只是爱”,这样他的,便也是爱;可他又不希望他说爱,因为那真的,不像爱,像偏执。

     “就是说你觉得即使乐队成员全换了,它还是原来那支乐队吗?”二十出头的女记者机械的问。

     “人如果换了脑换了心还是不是原来那个人,这种世纪难题我还真回答不了。

    ” “那现役成员退出也无所谓吗?” “这怎么会无所谓呢?只是,如果退出是为了获得更大的快乐和幸福的话,我当然也会祝福。

    ” “说起幸福,因为上次演出筼筜突然缺席,是有什么好事吗?”目光转向白筼筜的记者脸上终于有了一丝笑意,来自于职业性质。

     “嗯。

    ”徐赫向他使了眼色,他却没看。

     “是什么呢?能分享一下吗?” “去见了个人。

    ” “见了个人……算是好事吗?” “有些人,知道她在哪就很幸福。

    ” “所以,是位很重要的人?” “是,很重要。

    ” “女朋友?” “是。

    ”让他想说却没这样说的理由不是考虑到什么人气,而是没有把握。

    他能不假思索的说他是她的男朋友,却没办法说她是他的女朋友。

    似乎前一种可以出于自愿,而后一种就成了偏执。

     事实上,他们也从不是恋人,正常意义上的恋人。

     “只有女朋友是重要的人吗?” 他太习惯和她在一起了。

    她就像他生命的一部分,即便不会每天看她念她,却知道她就在那,知道她在做什么,知道自己随时都能见到她。

    所以中考前的那一年他如她一般疯了一样的学习,差一分满分的考上了她所在的高中之后,她却不见了。

     她的改变让他前所未有的慌乱,他去看她去努力修正自己对她的认识。

    不再是与她最近的人这种状况让他第一次刺痛。

     冯荻的父亲送了她一只猫,因为是礼物,所以叫“present”,但它之所以能成为礼物只是单纯的时间、情景的巧合。

    因为她父亲正好是在她16岁生日的前几天回家找一件他不确定放在了哪的东西,出门又正好碰到了筼筜。

    所以他知道这件事的整个过程: “她几天没回家了?”他当然是指冯荻。

     “没注意。

    ”筼筜敷衍回答,他很清楚她上次回家是17天前的晚上,他考完试的第三天,他发现她整夜没回家的第二天。

    他看见她手里的小行李箱,她头发长过了肩,发色微微泛红的卷发。

    她匆匆的来匆匆的走,像个小偷。

    他跟在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