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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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他们抓药就像是腌制食材,药用多了会失去原来的味道,用少了又遮不住本来的气味。

    给他们去味很麻烦,但也比泡茶简单。

    ” 这番话说得非人,夹杂着一股半妖把人当食材的恐怖意味。

     但凡换了个人听,都会被吓破胆,进而把犬夜叉赶出去。

    可偏偏听到的人是田代,而他还是个医师。

     在某些方面,医师的逻辑确实与常人不同,他们看待患者就像犬夜叉看待食材,多少带着些非人的“神性”在里头。

    因此,田代不仅没感觉不适,还觉得犬夜叉悟性很高,是个不可多得的大才! 田代大赞:“犬夜叉,你是个天生的医师啊!” 犬夜叉有点不好意思,但不多:“算、算你有眼光!” 除此之外,半妖的体力和能力注定了他能在这一道走得更远。

     煮药是个技术活,更是个耐力活。

    火候大小、时间拿捏、颜色浓淡,多一分少一点都是不对。

    尤其是一些特殊的药材,煮着煮着有可能变成毒药,这就需要药师花大量时间坐在炉子前看着,实在是耗时耗力。

     但只要有犬夜叉,一切问题在狗鼻子的耸动中都不是问题。

     再加上他“医术”强大,从此药屋的药汤再也吃不死人,只会把人撑死。

     许是犬夜叉的分量太重,药屋没拘着他发挥,任他恣意成长。

    在田代的纵容下,犬夜叉也愈发喜欢呆在药屋,逐渐释放天性。

     他脱掉小单,甩去木屐,风似的奔跑。

     大锅和长勺成了他的铁碎牙平替,它们沉重又趁手,对幼小的他来说正好使,闲时能煮药,忙时可对“敌”。

     什么,送过来的鹿还活着?拿锅“哐”一下就死了。

     什么,笼子里的兔子跑了?甩勺“咚”一记就行了。

     他会拎着厨刀亲自上手,给食材拆骨剥皮,顺便磨磨爪子。

    因最近在长牙的缘故,犬夜叉干脆抽了根骨头叼在嘴里,作磨牙用。

     及至逢魔时刻,他的快乐一天就结束了。

     他会重新套回小单穿好木屐,规矩又安静地坐在和室里,就等着侍女上门,带走“今天也很乖”的他。

     只是今日不同以往,他要带些东西回去。

     侍女见状,几乎崩溃:“犬夜叉小姐,你为什么要带锅子和勺子回去?快放下,太不风雅了!” 犬夜叉只有三头身,锅子那么大,一背上就像只乌龟,跟贵女完全不搭边。

    最伤眼的是,他还拿着个长勺,全然一副原始人狩猎猛犸象的装扮。

    这扮相太潮流太前卫,试问谁能接受,谁能?谁? 犬夜叉适应良好,背锅而已,有什么不对,他上辈子还背过戈薇和她的行李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