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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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如林臻明明老早过了雅思,还总问她借英语笔记本。

     类似的事情很多。

     徐挺是在追温凝不假,但她和林臻在一起的时候,真的很少谈及他们。

     高二那年的十佳歌手前,林臻在三楼文科实验班门前堵住了她。

     “你去看吗?”林臻低眉看她。

     何樱歪着头想了想,反问道:“你的意思是,想让我去看?” “……嗯。

    ” 何樱从善如流地去了。

     她看海报才知道,林臻他们组了一个小乐队参加,还取了个令校领导大跌眼镜的名字,“let\'scoding”(写代码吧!)。

     这个校内闻名的桀骜公子哥儿,一把吉他slap起来的确很帅。

     何樱没想起那么多。

     她只知道,当林臻站在舞台弹唱着枪花的传世名曲Dontcry,搜索着人群中她的时候。

     他右眼一眨,对着她笑,嗓音沙沙的清凉。

     何樱觉得四肢的血液直往心口涌去。

     她很确信,自己真的喜欢上了他。

     那天走出学校音乐厅时,她一路垂着眼,远远地跟在人群身后。

     林臻找到了她:“喂,何樱……” 少年止住话,像是在等她的赞扬。

     “林臻,”她还是不肯抬头,轻声细气的:“歌很好听。

    ” 林臻脸一红,舒慰笑着跑远了。

     何樱却望着八角长廊上垂着的紫藤萝,鼻子一酸。

     在经历过一场以惨败告终的闹剧后,她还是义无反顾地喜欢上了林臻。

     死性不改。

     但人都是趋利避害的。

    这次,她决定吸取教训,要把喜欢藏的更深一点。

     整整一年,林臻陪着她走过晚自习放学的八角长廊。

     要等到高考完,高考最紧要,她不断告诫自己。

     一切止步于高考百天誓师大会。

     那天后,上学放学,她忽然再也没在长廊楼梯见过林臻了。

     闺蜜们很担心地问过她,何樱只是摇头。

     她听人说起过少年心性浮动,三分钟热度,就跟五三必备篇目里那首《氓》写的一样: “士之耽兮,犹可脱也。

    女之耽兮,不可脱也。

    ” 还能怎么样。

     她连眼泪都没洒,只是撒着娇告诉何琮骑车上下学好累,要他来接送。

     所幸高考发挥的不错,录取完后,何樱便把自己一头扎进了健身房。

     林臻连同一堆旧书试卷,被她抛在了九中盛夏的绿墙边。

     女大十八变,加上健身打扮,渐渐,何樱出落成了和她妈妈年轻时一样颜色娇妍的美人儿。

     何樱承认,自己也动过服软的念头。

     若是想状似不经意的撩拨一下林臻,引他乖乖上钩,她能想出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