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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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至瑶孤独的落在了父亲手中,简直不知道自己是如何长大的。

    余朝政对待这个亲生骨肉兼疑似孽障,时常不知如何是好。

    他几次三番的把余至瑶从二楼窗户中扔出去,余至瑶摔的哇哇直叫,可是既然没死,只好继续活下去。

     余朝政并非狂人,在大少爷和三小姐面前,他是一名真正的慈父。

    过年的时候,两个孩子坐在他的大腿上,一边一个,搂着他的脖子吃点心喝汽水。

    余至瑶也穿了一身新衣,野狗似的在客厅角落里缩了半天,等到厅内众人都欢欢喜喜的出去放烟花了,他才跑到沙发前蹲下来,捡地上的点心渣子吃。

    余朝政提前回了来,一眼瞧见了,心中便是一酸。

    他也承认老二可怜,可内心深处始终带着反感和恐惧。

    在老二面前,他做不了爹。

     后来,在余至瑶十岁那年,余朝政忍无可忍,用一把短刀把二儿子给“豁”了。

     刀子从锁骨那里扎了进去,向下一直划到了小肚子。

    余至瑶惨叫一声猛然挣开了他的束缚,随即发了疯似的向外逃去,没等跑到院内,肠子就流出来了。

    还是他的奶哥哥----一个哑巴少年----追上来拦腰抱起了他,一路狂奔着把他送去了附近的医院。

     在医院里住了两个多月,余至瑶保住了一条性命,可是身体伤了元气,从此就再也缓不过来。

    余朝政没有再要杀他。

    这么杀都杀不死,看来余至瑶是天生的福大命大。

    再说他也没有杀子的嗜好,他只是怕。

     开膛破肚是一道分水岭,之前的余至瑶是一只糊里糊涂的小避猫鼠,之后的余至瑶不糊涂也不躲避了,他坏了身体,长了脑子。

     余至瑶虽然在家里活的九死一生,但是在表面上,余朝政也不好过分的亏待他。

    大少爷上学,二少爷也得上学,只是入学时间延后些许。

    大少爷都出洋去了,二少爷才以十六岁的高龄进入中学;大少爷在美利坚都取得硕士学位了,十九岁的二少爷因为成绩太差,还没能够升上高中。

    余朝政老了,没有精力再去修理家中这位老二,故而一切都随他去。

     于是余至瑶就天天和何殿英混在一起,眼看着何殿英从少年长成青年,又眼看着他丢下了玻璃箱子,抄起了棍棒刀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