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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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哥儿快人快语,鄙人也就不多啰嗦了——不知可否请小哥儿先赐字一幅,让鄙人先睹为快呢?” 知道他这是想确认风筝上的字究竟是否是我写的,当下也不推辞,挽袖提笔,在一只半成品的风筝上挥豪写下了一首《大风歌》: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走四方! 显然这诗的调调颇合高员外的胃口,再加上确认了我就是写字之人,高员外愈发高兴,当即便邀我同他一起回去高府签订契约。

     契约的内容经过双方协商最终确定为由我每天教高员外的儿子一个时辰的书法,高员外每月付给我五贯钱的工资,试用期一个月,一个月后若双方都能满意,就再续签个一年的正式契约。

     于是当天下午我便在高员外府的附近租了一间住处,这回吃一堑长一智,找了对儿老实八交的中年夫妇的房东,家里还有一儿一女两个七八岁的孩子,而且也不必再委屈在柴房里了,租住了间正经的厢房,有床有柜有桌椅,甚至还有单独的厕室——就是洗澡如厕的小间儿。

    安排妥当行李,又上街去买了几套换洗衣物,挑出一袭月白衫子预备明天第一天上班穿,给我人生第一个学生留个潇洒飘逸的好印象。

     由于每天我只需要在申时入高府去教高家的公子一个时辰的书法,所以基本上整个白天我都没有什么事可做。

    新住处的房租是每天三十文钱,一个月下来五贯钱的工资根本不够花,这还没把饭钱算进去呢,所以我还得想法子再做几个兼职才行。

     在风筝上写字卖钱给了我很大的启发,眼下马上就要过了放风筝的季节,而用扇子的季节却将来临,风筝只能火个十天半月,而扇子却要用一整个夏季,况且古人的扇子基本上都是纸扇,十分容易坏损,因此说扇子是易耗品也不为过,这么一来扇子的销量就大,如果我能找一个做扇子的商家合作,相信收入会比做风筝要多得多。

     有了方向后我一早便上街四处打听做扇子的作坊,跑了七八家,终于敲定了一户可以合作的,约定我每天将无字的纸扇拿回家去往扇面上写字,每写一把扇子我就挣一文钱,然后第二天把写好的扇子拿回作坊去,再领新的无字扇。

     一般扇子的售价十文铜钱至数两银不等,当然要看做扇子的材质和扇面上的墨宝了。

    我的字虽然还不能自立门户,但也可以拿得出手去,无论是名贵的扇子还是普通的扇子,我每把只挣一文,对于做扇子的老板来说已经是十分划算的了。

     而于我来说,当然是写得越多就挣得越多,正好也不必到外头抛头露面去赚钱,就不怕那流氓知府再借机找我茬儿了。

     于是同扇子商达成协议后交了押金,当时我就领了一百把扇子,用个大竹筐背着回了租住之处,路上还顺便到书店里租了几本诗集备用。

    吃过午饭小憩片刻,醒来后就开始往扇子上写字。

    一百把扇子就是一贯钱呢,如果我每天能保持一贯钱的收入的话……一个月的收入就是三两银,很不错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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