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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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年之后,姐姐的身体已经康复,找到了新工作,梁夏自己也有了一些积蓄,她不想一辈子做厨师,她喜欢跳舞,也有一些舞蹈基础,想在这条路上继续走下去。

    父母带着对女儿的愧疚准许了她的决定,她选好了学校,用自己的薪水jiāo了一年学费,只身一人来到上海。

    来上海的那天正好是她的生日,她把一场冒险送给了自己的19岁。

     她也知道了秦天天三人做练习生的缘由。

    叶知秋和他们公司的老板“陆姐”——陆如苏是死党,她想成立一个偶像男团,他就成了男团第一个预备成员,无条件服从,尽管他说:“她是个疯子。

    ” 方也和秦天天都是被陆姐从街上忽悠来的。

    方也被朋友坑去一场商演,大雨中连唱带跳,怀着报复社会的心理怎么难听怎么嚎,却在演出结束后被陆姐塞了一张名片,“你想做明星吗?”那个嘴唇涂得鲜红的女生笑着说。

     而秦天天则仗着190的身高为很多不知名的服装品牌做模特,也是在一场秀结束后,陆姐就像凭空冒出来一样给他递了名片,“你想做明星吗?”还是那句话。

     他们答应的理由充满默契也充满自恋,“我觉得她很有眼光。

    ”方也歪着嘴笑,秦天天诚恳地点头。

     她也知道了他们的外号。

    方也叫“猴子”。

    倒不是因为长相,他其实长得挺好看,眼睛亮亮的,脸很小,皮肤比女孩子还好,说起话来脆生生的,像棵长在三月里的树(刚满18岁,却处心积虑地让梁夏叫他“哥”)。

    只是太闹腾,闹腾得让人心慌,恨不能抓住攥在手里好好揉捏一番。

    叶知秋从不叫他的外号,也不叫他的名字,他只说“诶”。

    他说“诶你在那别动”,方也就生无可恋地站在那儿,等叶知秋拿家法(jī毛掸子)来揍他,那场景真是喜闻乐见。

     叶知秋人很正经,外号也很正经,就叫“秋哥”,却因为太正经而有点不正经起来(秦天天如是说,梁夏深表赞同)。

    她总觉得叶知秋是那种可以一脸认真搞笑的人。

    方也不怕死地告诉她其实秋哥还有另一个外号,“小秋秋”(梁夏当场把水喷出来)。

    这个外号只有陆姐一个人能叫,毫不避讳明目张胆地叫。

     “疯子。

    ”叶知秋在这时就会咬牙切齿。

     秦天天的外号最搞笑——“甜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