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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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我们一起去约会女网友,不幸上当了,被人放了鸽子,这还不算,回来的路上还遇了车祸,一辆农村进城卖瓜的三轮车把我们撞进了路边的地沟里。

    那个时候我们的信念是,点再背也不怨社会,命再苦也不怪政府。

    我们活得多么快乐! 那些难能可贵的快乐,伴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岁月的流逝,慢慢慢慢地不见了。

    就像那些轻盈的蒲公英,风一吹,就不知飘到天涯哪个海角了。

    我们在深圳打工,深圳生活,世俗的世界改变了我们,我们却不能改变世俗的世界。

    心中仅存的那点美好,我真的不想亲手去抹掉它。

     胖妞离开我以后,我开始独守空房了。

    陈宫的渐渐冷淡,让我感到自己似乎成了个没人理的孤家寡人。

    这个时候陈宫倒了白班,我倒了夜班,我觉得很痛苦。

    我是个不善长熬夜的人,熬夜对身体真的没有什么好处。

    也许它唯一的好处就是加班费高。

    如果身体毁了,要那么多钱干嘛?因此我对夜班厌恶之极。

     不过,我也不那么着急上白班。

     因为小丁姑娘也在上夜班。

    我可以有更多次机会看到她的身影。

    每次小丁姑娘留给我的总是身影。

    我也尝试过正眼看她,见她走过来了,我就扮成路人甲迎上去,四只眼睛相对时,我这张不争气的脸总是未羞先红。

    与此同时,内心紧张得不行,仿佛世界末日要来临了一样。

     我对自己承诺过百次不要再暗恋她,她已经有男朋友了――胖妞不在的日子里,我又总是枕着她的名子入眠。

    如果不是念着她的名子而睡,那么我的梦就不会很香甜。

     我想我真是走火入魔了,也许人生之苦,就在于所求不得吧。

     失去了胖妞,我的房间里充满了寂寞的空气。

    寂寞真不是个好词儿,它让人心里空虚得没底没沿儿。

    陈宫还是一如往常岔三隔五地把他的女伴往家里带。

    家是我们两个的家,他有这个权利。

    我以前和胖妞还不是天天粘在这儿。

     可是我真的不喜欢陈宫的女朋友。

    陈宫的女友唤作冬瓜,人长得却像黄瓜一样瘦;不算丑,也说不上漂亮,一般般吧。

    我发现陈宫所交的所有女朋友里没一个长得好看的,或者说,没一个长得像小丁姑娘那么好看的。

     陈宫每换一个女友就会向我保证一定会比上一个漂亮,可是换来换去,越换越不怎么地。

    冬瓜是个狐狸精样的女孩,和大多数长得不好看又想出风头的女孩子一样,尽量把自己打扮得特别妖艳,但是这种妖艳反而使她们显得更加得难以入眼。

     我和陈宫的卧室只有一墙之隔,因此他卧室发出哪怕一丁点慎微的声音我都能够捕捉的到。

    我不是故意要去捕捉的,这意思是偷听,我是他哥们,我不干这个。

    不过我也真是没办法,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