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失忆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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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尖的耳朵抖啊抖,那颗奶糖突然从它喉咙里飞出来,直接粘在李美丽的头发上。
沈浅顿时瞠目结舌。
李美丽似乎没发现任何状况,还在一阵念叨:“浅浅,你要买狗也买只纯的,这样呢以后交配出来的种也能卖出好价钱。
” “可是不同种族交配出来的狗免疫能力比纯种狗强,容易养。
” 李美丽一甩头,那飘逸头发上粘着的奶糖随之而动,一把又被甩到脑袋后面,她毫无知觉,继续说:“可是那样赚不了钱,没人要。
” 沈浅不说话,表情无辜地看着李美丽。
李美丽见她这副可怜样,一脸无奈,每次一说她她就知道装无辜,自己也没辙了。
李美丽又对沈浅说:“我把你送到兽医院提供给你们的宿舍,我就去我新房睡了。
” “好……”沈浅一脸担忧地看着李美丽,她在想象当李美丽知道自己后脑头发上粘了混血儿吃过的奶糖后会有何反应,想必是会直接开车把她和混血儿撞死吧。
一到宿舍门口,沈浅就赶紧拉着混血儿跳下车,若无其事地对李美丽saygoodbye。
在宿舍楼下,沈浅四处张望,怎么也找不到能让混血儿暂住的地方。
沈浅烦躁地挠了挠混血儿的头:“混血儿,你可怎么办啊?宿舍里不准养狗。
” 混血儿睁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望向沈浅。
沈浅见混血儿那可怜兮兮又无辜的样子,只好撇撇嘴,扯着它的狗绳站在原地打电话给李美丽,很快,李美丽接了电话:“喂?” “美丽,求你帮我个忙。
” “怎么了?” “给你安排两个活,你自己选择。
要么给我找个小公寓,要么……你帮我养混血儿。
”沈浅其实也舍不得混血儿。
她很清楚李美丽不喜欢混血儿,而混血儿也不喜欢李美丽。
这一人一狗相看两厌,沈浅这两年已经习惯了。
“沈浅,你是不是想被我揍两拳?”李美丽当即在电话那端咆哮起来。
对于沈浅这样欺负人的女人,她只能以咆哮表示抗议。
沈浅嘿嘿地笑着。
李美丽是个心软的老好人,虽然脾气有点暴躁,但是对于闺密一向是有求必应。
果然李美丽的态度立马软了下来:“得了,我明天给你找房子,你先把你的伴侣丢在楼下住一晚吧。
” 沈浅挂了电话,对混血儿摆了个胜利的手势。
沈浅拽着混血儿来到宿舍楼梯底下,拍拍它的头,温和地叮嘱道:“老实在楼下待着,明天早上跟我一起上班。
” 混血儿摇晃着尾巴,瞪着那双乌溜溜的大眼看着沈浅。
沈浅很满意,提着行李就上楼去了。
这就是沈浅喜欢混血儿的原因,因为它乖顺。
可当第二天沈浅下来,却发现她的混血儿不见了。
沈浅顿时慌了神,赶忙到四周寻找,却在附近的一个公园里见到混血儿正在和一只看起来非常漂亮,非常有气质的黄色拉布拉多犬玩耍,那情景相当的欢乐。
沈浅身为兽医,一眼就看出那只拉布拉多犬是纯种狗,而且从它的身形和毛色看,堪称极品。
沈浅想:这主人想必很宠这只拉布拉多犬。
瞧它那身毛,理得多顺。
她都有伸手摸摸的冲动了。
混血儿似乎也感受到沈浅的目光,在玩耍的空隙朝沈浅这个方向看过来。
看到沈浅,它的尾巴忽而大大地摇摆起来,撒丫子朝她飞奔过来。
那只极品拉布拉多犬也跟着跑了过来。
沈浅蹲下来抚摸混血儿,那只极品拉布拉多用鼻子拱了拱,谄媚地看向沈浅。
沈浅这才发现这只拉布拉多犬是只母的,这么说来它是在向“伯母”献殷勤了?沈浅另一只手刚准备去抚摸它,却看到它脖子上挂着一块明晃晃的牌子。
一看那名字,沈浅差一点儿要吐血:浅浅…… 她的小名竟然与这只拉布拉多犬的名字一样! “快看,这不是尤司令家的浅浅吗?”几个路人走过他们身边,指着拉布拉多犬说。
他们用古怪的眼神打量沈浅,仿佛她会拐卖这只狗似的。
路人走远后,沈浅到公园门口的早餐车处买了三个肉包子,身后跟着两只又高又大的狗。
沈浅买好后一转身,就给两只狗各丢了一个包子,自己也留了一个。
混血儿一口接住那个包子,狼吞虎咽起来。
那只叫浅浅的拉布拉多犬则对着包子嗅了嗅,然后把包子叼到混血儿嘴边,一副谦让的端庄样。
混血儿毫不客气地又大口吃起来,一只非常享受,一只非常淡定。
这就是素质的差别啊! 沈浅愣了一下,忽然身后驶来一辆劳斯莱斯幻影。
沈浅第一次见到这种车,不过她并未好奇,只是身前这只叫浅浅的拉布拉多犬一跃身奔跑到那辆车旁,对着车里叫了两声。
然后车门被人从里面打开,拉布拉多犬浅浅就跃身上了车。
沈浅稍稍一瞥,见到车后座上坐着一个身穿白色衬衫的男人。
那男人眉宇相当清秀,英挺的鼻梁下是一张微微抿住的薄唇。
他的脸色极其苍白,即便如此,沈浅也不得不承认,他长得真好看,至少是她见过最好看的男人。
车门自动关上,劳斯莱斯幻影发动,很快便在街角消失了。
沈浅耸耸肩,低头看向混血儿,只见它一边嚼着剩下的包子,一边目送那辆渐行渐远的豪华轿车。
沈浅一直不知道,她工作的那家宠物医院的总部这么大。
当她和李美丽去总部报到,看到那座宏伟的大厦时,情不自禁惊地叫了一声。
沈浅的嗓音本身不算尖锐,不粗不重的一声,不过由于她一直不是大惊小怪的人,所以这声“惊鸿一叫”倒是把旁边的李美丽吓得号了一嗓子,李美丽的声音又尖又细,引得周围一些人侧目。
李美丽顿时红了脸,杵了杵沈浅的胳膊:“神经病啊,那么大嗓门叫什么啊!” 沈浅其实想说:到底是谁的嗓门大,谁比较大惊小怪些?但迫于李美丽的淫威,她忍着没说。
两人进了医院,带她们的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她姓江,单名萍,她让她们叫她江姐。
江姐是个热心肠的人,也是个八卦好事的女人。
到新办公室上班的第一天,沈浅和李美丽就体会到了江姐了解小道消息的功力,那简直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我跟你们说,我们院的院长是个女的,四十多岁都没有结婚,你们知道为什么吗?”闲来无事,江姐就开始聊天。
沈浅和李美丽齐齐摇头,一副天真无邪、虚心求教的样子。
“院长有一个初恋,那个男人是个高官,她为了那高官一生不嫁。
” “……” “有人传这高官有可能是带有军衔的,而且是师长级别。
” 沈浅还记得照片里军帽下那张严肃的脸,尤其是他那刀削的下巴配上那微紧的薄唇,似乎带了点小小的伤感
沈浅顿时瞠目结舌。
李美丽似乎没发现任何状况,还在一阵念叨:“浅浅,你要买狗也买只纯的,这样呢以后交配出来的种也能卖出好价钱。
” “可是不同种族交配出来的狗免疫能力比纯种狗强,容易养。
” 李美丽一甩头,那飘逸头发上粘着的奶糖随之而动,一把又被甩到脑袋后面,她毫无知觉,继续说:“可是那样赚不了钱,没人要。
” 沈浅不说话,表情无辜地看着李美丽。
李美丽见她这副可怜样,一脸无奈,每次一说她她就知道装无辜,自己也没辙了。
李美丽又对沈浅说:“我把你送到兽医院提供给你们的宿舍,我就去我新房睡了。
” “好……”沈浅一脸担忧地看着李美丽,她在想象当李美丽知道自己后脑头发上粘了混血儿吃过的奶糖后会有何反应,想必是会直接开车把她和混血儿撞死吧。
一到宿舍门口,沈浅就赶紧拉着混血儿跳下车,若无其事地对李美丽saygoodbye。
在宿舍楼下,沈浅四处张望,怎么也找不到能让混血儿暂住的地方。
沈浅烦躁地挠了挠混血儿的头:“混血儿,你可怎么办啊?宿舍里不准养狗。
” 混血儿睁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望向沈浅。
沈浅见混血儿那可怜兮兮又无辜的样子,只好撇撇嘴,扯着它的狗绳站在原地打电话给李美丽,很快,李美丽接了电话:“喂?” “美丽,求你帮我个忙。
” “怎么了?” “给你安排两个活,你自己选择。
要么给我找个小公寓,要么……你帮我养混血儿。
”沈浅其实也舍不得混血儿。
她很清楚李美丽不喜欢混血儿,而混血儿也不喜欢李美丽。
这一人一狗相看两厌,沈浅这两年已经习惯了。
“沈浅,你是不是想被我揍两拳?”李美丽当即在电话那端咆哮起来。
对于沈浅这样欺负人的女人,她只能以咆哮表示抗议。
沈浅嘿嘿地笑着。
李美丽是个心软的老好人,虽然脾气有点暴躁,但是对于闺密一向是有求必应。
果然李美丽的态度立马软了下来:“得了,我明天给你找房子,你先把你的伴侣丢在楼下住一晚吧。
” 沈浅挂了电话,对混血儿摆了个胜利的手势。
沈浅拽着混血儿来到宿舍楼梯底下,拍拍它的头,温和地叮嘱道:“老实在楼下待着,明天早上跟我一起上班。
” 混血儿摇晃着尾巴,瞪着那双乌溜溜的大眼看着沈浅。
沈浅很满意,提着行李就上楼去了。
这就是沈浅喜欢混血儿的原因,因为它乖顺。
可当第二天沈浅下来,却发现她的混血儿不见了。
沈浅顿时慌了神,赶忙到四周寻找,却在附近的一个公园里见到混血儿正在和一只看起来非常漂亮,非常有气质的黄色拉布拉多犬玩耍,那情景相当的欢乐。
沈浅身为兽医,一眼就看出那只拉布拉多犬是纯种狗,而且从它的身形和毛色看,堪称极品。
沈浅想:这主人想必很宠这只拉布拉多犬。
瞧它那身毛,理得多顺。
她都有伸手摸摸的冲动了。
混血儿似乎也感受到沈浅的目光,在玩耍的空隙朝沈浅这个方向看过来。
看到沈浅,它的尾巴忽而大大地摇摆起来,撒丫子朝她飞奔过来。
那只极品拉布拉多犬也跟着跑了过来。
沈浅蹲下来抚摸混血儿,那只极品拉布拉多用鼻子拱了拱,谄媚地看向沈浅。
沈浅这才发现这只拉布拉多犬是只母的,这么说来它是在向“伯母”献殷勤了?沈浅另一只手刚准备去抚摸它,却看到它脖子上挂着一块明晃晃的牌子。
一看那名字,沈浅差一点儿要吐血:浅浅…… 她的小名竟然与这只拉布拉多犬的名字一样! “快看,这不是尤司令家的浅浅吗?”几个路人走过他们身边,指着拉布拉多犬说。
他们用古怪的眼神打量沈浅,仿佛她会拐卖这只狗似的。
路人走远后,沈浅到公园门口的早餐车处买了三个肉包子,身后跟着两只又高又大的狗。
沈浅买好后一转身,就给两只狗各丢了一个包子,自己也留了一个。
混血儿一口接住那个包子,狼吞虎咽起来。
那只叫浅浅的拉布拉多犬则对着包子嗅了嗅,然后把包子叼到混血儿嘴边,一副谦让的端庄样。
混血儿毫不客气地又大口吃起来,一只非常享受,一只非常淡定。
这就是素质的差别啊! 沈浅愣了一下,忽然身后驶来一辆劳斯莱斯幻影。
沈浅第一次见到这种车,不过她并未好奇,只是身前这只叫浅浅的拉布拉多犬一跃身奔跑到那辆车旁,对着车里叫了两声。
然后车门被人从里面打开,拉布拉多犬浅浅就跃身上了车。
沈浅稍稍一瞥,见到车后座上坐着一个身穿白色衬衫的男人。
那男人眉宇相当清秀,英挺的鼻梁下是一张微微抿住的薄唇。
他的脸色极其苍白,即便如此,沈浅也不得不承认,他长得真好看,至少是她见过最好看的男人。
车门自动关上,劳斯莱斯幻影发动,很快便在街角消失了。
沈浅耸耸肩,低头看向混血儿,只见它一边嚼着剩下的包子,一边目送那辆渐行渐远的豪华轿车。
沈浅一直不知道,她工作的那家宠物医院的总部这么大。
当她和李美丽去总部报到,看到那座宏伟的大厦时,情不自禁惊地叫了一声。
沈浅的嗓音本身不算尖锐,不粗不重的一声,不过由于她一直不是大惊小怪的人,所以这声“惊鸿一叫”倒是把旁边的李美丽吓得号了一嗓子,李美丽的声音又尖又细,引得周围一些人侧目。
李美丽顿时红了脸,杵了杵沈浅的胳膊:“神经病啊,那么大嗓门叫什么啊!” 沈浅其实想说:到底是谁的嗓门大,谁比较大惊小怪些?但迫于李美丽的淫威,她忍着没说。
两人进了医院,带她们的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她姓江,单名萍,她让她们叫她江姐。
江姐是个热心肠的人,也是个八卦好事的女人。
到新办公室上班的第一天,沈浅和李美丽就体会到了江姐了解小道消息的功力,那简直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我跟你们说,我们院的院长是个女的,四十多岁都没有结婚,你们知道为什么吗?”闲来无事,江姐就开始聊天。
沈浅和李美丽齐齐摇头,一副天真无邪、虚心求教的样子。
“院长有一个初恋,那个男人是个高官,她为了那高官一生不嫁。
” “……” “有人传这高官有可能是带有军衔的,而且是师长级别。
” 沈浅还记得照片里军帽下那张严肃的脸,尤其是他那刀削的下巴配上那微紧的薄唇,似乎带了点小小的伤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