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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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将别人踩在脚底下,看不得手下有一星半点得意,看到别人中奖,就好像自己腰包被抢了一样。

    最好别人天天大雨倾盆,只他一人走在阳光大道。

     拎了手袋出来,心里又是懊恼又是惊奇,藏着隐隐的欢喜与心痛。

     一进电梯沈曹立刻道歉:“对不起,我没有别的办法约你。

    ” 我张了张口,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见到他,才知道我盼望见面,盼得有多辛苦。

    但是,这样霸道的邀请,我总该有点生气吧,不然也显得太不矜持了。

     然而还没来得及打好腹稿兴师问罪,沈曹已经转移话题,他心仪地看着我,由衷赞赏:“自从所谓的‘波西米亚’风格流行,已经很少见女孩子懂得欣赏简单的白衬衫了。

    记得十年前,我在美院窗口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你也是穿着一件白衬衣。

    当时我就对自己说,‘这是一个仙子’。

    ” 我差点泪盈于睫。

     赞美的话谁不愿意听呢?尤其是从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口里说出。

     我知道有许多女人的衣橱宛如没有日照的花园般五彩缤纷,但我打开衣柜,终年只见几件白衬衫,乍一看仿佛永远不知道更衣似的,只有极细心的人才懂得欣赏每件白衣的风格各自不同。

     我立刻就原谅了他的擅作主张,连同午餐时被阿陈抢白的不快也一并忘了。

     被不相干的人损上十句百句有什么关系,只要得到知己一句诚心诚意的肯定已经足够。

     车子一直开到“AlwaysCafé”,还是靠窗的座位,还是两杯咖啡。

     不同的是,沈曹替我自备了奶油。

     他还记得,上次我在这里对他说过张爱玲每次点咖啡总是要一份奶油,并且抱怨现在的咖啡店用牛奶取代奶油滥竽充数。

    他记得。

     我的心一阵疼痛,第一次发现,咖啡的滋味,真是苦甜难辨的。

     上次在这里喝咖啡,到今天也没有多久吧,可是中间仿佛已经过了许多年。

     一日三秋,原来说的不仅仅是思念,也还有犹豫挣扎。

     沈曹开门见山:“听说你男朋友回来了?” 听说。

    听谁说?阿陈吗?真不懂他们为什么这么喜欢在我和沈曹之间传播消息。

    我无端地就有些恼,点点头不说话,从手袋里取出一串姻缘珠来,翻来覆去地摆弄,当作一种掩饰也好,暗示也好,总不成这样干坐着不说话吧? 这两只珠子是子俊带给我的礼物,说是如果谁能把小木柄上的两个珠珠对穿,就是三生石畔的有缘人。

    但是我扭了一个晚上,左右穿不过去。

    问他个中窍门,他笑而不答,只说给我七天时间试验,做到了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