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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个宽肩,清爽的短发,脊背挺得笔直,同样是宽大的格子纹校服,黑色直筒裤,穿在别人身上灰头土脸,这人穿着就显得时髦洋气。

     闻笛低头看了眼自己,裤腿灰扑扑的,校服上衣也买大了----母亲说他还会长,干脆买大一号。

    校服本来尺码就大,他又瘦,穿着空空荡荡的。

     省城的学霸就是不一样啊。

     军训那两天,炎炎的日头当空炙烤。

    他刚来这里,水土不服,丢脸地成为了班里第一个中暑的人。

     他只记得站着站着军姿,混凝土地面就旋转起来,急速朝他逼近。

    等他再睁开眼,就是医务室洁白的窗帘了。

     空调舒适,床铺洁净,旁边坐着第一天遇到的男生。

     “你……”闻笛心里涌起一丝希冀,“你也中暑了?” 男生笑了起来:“我背你过来的,你不会忘了吧?” 闻笛感到窘迫,为那没头没脑的一句话,也为了别的。

     男生手里拿着两瓶水,看着他额头上的汗珠流到下巴,又滴到领子上,把其中一瓶递给他:“我叫何文轩。

    ” 他昏昏沉沉地接过来,觉得胸口闷闷的,好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当时他还不知道世界上有同性恋这回事,但爱情是本能。

     他抓着习题册问对方问题,去球场看比赛。

    在何文轩扭伤脚之后的一个月,他打水、送饭、买点心,甚至连衣服都帮着洗了。

    在一个秋日的夜晚,何文轩拖着伤愈的腿,和他一起穿过校园。

    昏黄光照,影影绰绰,令人发沉。

    走到香樟树的阴影下,闻笛突然停下来,鼓起勇气,说我喜欢你,我们在一起吧。

     对方愣了一瞬,随即笑着说,你不知道我等了多久,我还以为你永远不打算说了呢。

     闻笛迷迷糊糊的,脑子乱成一锅粥。

    他小心翼翼地问:这算答应了吗? 男生揉了揉他的头发说:当然。

     何文轩的父亲是企业家,博信光学的总裁。

    他小学就去海外交换,一口流利的洋腔洋调,开口就是时事新闻,中外名家,周围也都是法官、研究员、工程师的孩子。

    闻笛跟他的朋友待在一起,总觉得自己像水果摊上一只带泥的芋头。

     他对何文轩,喜欢里带了点崇拜。

    他觉得,像这样家境优渥、见多识广的天之骄子,肯定有自己的规划和打算,每次选择也带着他看不见的权衡。

     等他慢慢长大,见到更广阔的天地,更完美的人之后,才蓦然醒悟。

     什么权衡,就他妈是自私。

     分手五年了,还能若无其事、坦坦荡荡地打电话问好,可见这人一点都没变。

     碰上旧日余孽,真晦气。

    闻笛躺倒,闭眼,默默祈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