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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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站在玄关换鞋子,手腕上的白色纱布连袖子也没法遮住。

     是上次抓人时弄伤的。

     林稚起身,沈琰正好抬眸,四目相对,他愣在那里。

     …… 沈母随便找了个借口溜了,家里只剩下林稚和沈琰两个人。

     沈琰无措的摸了摸后脑勺,站在那里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喝……喝什么?” 林稚面前的茶几上放着一杯还冒着热气的白水。

     她说:“已经有了,谢谢。

    ” 沈琰慌乱的点头:“哦哦。

    ” 视线一直往左右看,只敢趁林稚不注意的时候偷偷看她一眼。

     林稚的手贴着杯壁,热气源源不断的传来。

     无意中看到她无名指上的婚戒,沈琰脸上的不知所措逐渐消散,被一种极为复杂的情绪给取代。

     他哑着嗓子问:“确定了?” 林稚愣了一会,才反应过来他问的是什么,点了点头:“恩,今天过来就是告诉伯母这件事的。

    ” 沈琰张了张嘴,想要说句祝福的话,客套客套。

     可喉咙里像是被硬塞了一堆沙子,什么话也说不出口。

     眼前仿佛还是四月的小镇,阴雨天,他刚因为打架而被留堂。

     好不容易写完了检讨,兴冲冲的拿着伞去少年宫。

     和学校完全相反的地方。

     她还没下课,穿着黑色的练功服,挺直的脊背,长的高束,挽在脑后,像一只高傲的黑天鹅。

     沈琰抱着书包,站在窗户外面,歪头冲她笑,还带着伤的脸,笑容却格外灿烂,有时不小心扯到伤口了,他龇着牙蹲下,生怕被她看到。

     男人嘛,就应该勇敢,就算中了枪子儿也不能吭声的那种,这样以后才能保护好自己心爱的人。

     这句话是爸爸告诉他的,他也觉得甚为有理。

     好不容易等到她下课了,沈琰献宝似的把自己攒钱买的小花伞递给她。

     自己顶着个书包就冲进了雨幕里。

     他喜欢了她那么久,那么那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