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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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狼狈。

     雾茫茫脸发烫地将裙摆往下拉了拉,但很快就弹了回去。

     身边的眼神一直没有收回去。

     雾茫茫自然也知道自己现在有点儿滑稽,但又有点儿秀色可餐。

     坏女人总是能引起男人再“破坏”她一下的欲望。

     雾茫茫鼓起勇气,回看过去。

     不得不承认财神小叔真是她见过的人当中颜值最高的。

     雾茫茫曾经看过一篇报道,说是世界上被大多数人公认的帅哥美女,都有一个共通点。

     那就是两边脸非常对称。

     而发给受试者各种照片,让他们挑选出自己认为长得漂亮的人的实验结果也证明了这一点。

     从进化生态学的角度讲,以鼻梁为中分线,左右对称的人脸,之所以让人觉得漂亮,那是因为对称是一种少受病毒或者寄生虫感染的健康表现。

     这样“健康”的人在择偶方面,通常具有先天优势,因为大家都倾向于和“健康”的人结合,生出具有优质基因的后代。

     所以,听说财神小叔很受女人欢迎,也是有原因的。

     而一个人的眼睛的确是灵魂之窗。

     在雾茫茫看来,路随的眼睛生得实在太好。

     湛然而深邃,澄澈却又宁静。

     但平静之下掩藏的力量却更令人惊心。

     就像暗夜平静的大海一般,你永远不会忽视它背后的巨大能量。

     因为这股力量的压迫,雾茫茫再次反省了一下自己今天的行为。

     “那个,路先生,今天真的非常抱歉。

    在宴会上,我不该开你的玩笑。

    ”雾茫茫努力假装自己现在穿的不是护士制服,而是正常衣物。

     但路随的眼睛里依然印出的是一个尤物形象。

     “把衣服脱了。

    ”暗哑却薄凉的声音在昏暗里响起。

     此时车刚行过一条昏暗的街道,两排高大的梧桐列道,连路灯都显得昏黑无彩,车内更是一片漆黑。

     雾茫茫看不清路随脸上的表情,但此刻她自己的表情,肯定是无以复加的震惊的。

     以及害怕! 作者有话要说:自食恶果了吧。

     茫茫已经意识到了,但我还没有写到。

     路森:不是你们想的那样,我喝醉了。

     ps,我想把陆廷该做沈廷,行不行?好像,路,陆,的确不方便打字? 关于更新的问题,这真是一个很任性就裸/奔的文,鉴于平日杂事太多,所以保障日更是基本不可能。

     隔日更我尽量,若是隔日也不更,我在微博通知。

     至于更新时间,都是写好就发。

    实在需要固定,那小妖精们就晚上11点59分来刷吧。

     我依旧是写完就发,但这个点儿你来刷,应该就有了。

     这文我也吸取教训了。

     正文Chapter第14章 作者有话要说:看文之前,先告知: 1)我将陆廷改名为沈庭了。

     2)前一章,路先生的抽风改掉了,因为看完评论之后,我突然意识到,什么样的男主才是最适合茫茫的了。

    其实并不是一定要两个变态才相配,哈哈。

    所以请大家都选择性失忆吧,若是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