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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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丑、清代的六部尚书 清代的六部尚书,也沿袭明制。

    可是明代六部尚书的权相当大,尤其是吏兵两部。

    全国用人调兵,都归这两部管。

    皇帝上谕下颁,要经六部,全国事情上去,也要经六部,兵部尚书还有权下命令给督抚。

    清代的六部,权就小得多。

    六部尚书已经不能对下直接发命令,六部尚书已经不成其为行政之首长。

    更不同的是六部尚书侍郎对皇帝皆得单独上奏这一点。

    照理讲,兵部尚书对于全国一切军事,他该负责计划,军队他可以下令调动,侍郎只是他副手,事权该由首长负责。

    现在兵部尚书也只能对皇帝上一个条陈而止,而且尚书可以单独上奏,侍郎也可以单独上奏,这样一来,尚书就管不着侍郎。

    从前的六部,每部一尚书,一侍郎,本来是正副长官。

    清代则要满汉分开,有一个中国尚书,一定还要有一个满洲尚书。

    有两个中国侍郎,一定还要有两个满洲侍郎。

    于是一部就有了六个长官,六部长官就有三十六个。

    每个人都可以单独向皇帝讲话,一部之中,中国尚书不晓得满洲尚书讲些什么话,还有四个副的,也是谁也不知道谁在扯了谁的腿。

    皇帝寄信上谕颁给某一人,里面讲些什么事,又是谁也不知道。

    请问尚书六部,还能做些什么事呢?六部不能做事,全国事情当然就更集中到皇帝。

    在明代,每部还有一批给事中,虽是小官,皇帝下来的公事,他们还可表示反对的意见。

    他们这些反对,表面上纵使不是在反对皇帝的上谕而是在反对六部长官。

    可是上谕一定要到六部,犹如唐代发命令的是宰相,给事中照法理言,也只在反对宰相,不在反对皇帝呀!明代的命令既由皇帝发,可是皇帝上谕,送尚书六部,六部就各有给事中,他们要反对,实际上也就等于在反对皇帝了。

    直到明代快亡国,内部流寇张献忠、李自成猖獗作乱,外面满洲人要打进关来,皇帝主张先平流寇再打满洲人,此即所谓先安内,后攘外。

    这本也不错。

    商之兵部,兵部尚书也无异议。

    但被给事中们知道了,他们群起反对,皇帝无奈何,把兵部尚书撤了。

    有人说,明代亡国救亡在这些处。

    政策总难贯彻,发言盈庭,如何叫国家渡过这危险。

    近代西方民主政治,许多事也很少没人反对的。

    大总统或内阁总理,幸有政党大部分人在背后拥护,然而有许多事也还行不下。

    中国以前没有政党,政事一切公开,大家可以发言。

    临到国家危机之际,外交问题,军事问题,有时绝对需秘密,甚至有时也需要独裁。

    近代也有人感觉到英美民主政治,有些时实在是缓不济急,危急临头,不免要吃亏。

    但就常数平均,秘密政治,独裁政治,总是利不敌害。

    民主政治,公开政治,总是害不胜利。

    中国传统政治,若说凭技术,也已有两千年的经验,但有它可宝贵的地方。

    最可宝贵处,就是在公开。

    一切事情都是公开的。

    因有一制度存在,一切凭制度处置。

    要不公开也不可能。

    清代皇帝下来的上谕不必经六部,六部不能径下命令到全国,尚书、侍郎都可单独上奏,又没有给事中封驳权,给事中的官名是有的,但已经台谏合一,失其本职了。

    就政治常理言,一个机关代表一整体。

    譬如兵部,应该由兵部尚书代表负责,兵部侍郎是副主官,一正一副,副主官当然只是辅佐正主官,不能说兵部尚书这样讲,兵部侍郎又那样讲,变成只有个人而没有了机关。

    譬如财政部长代表着财政部,财政部次长对于财政上的意见当然要向部长贡献,不该直接向行政院长申述。

    这道理很简单。

    所以说清代那些措施,只是法术,不能说它是制度。

     清代六部尚书、侍郎都可单独向皇帝讲话,上面已说过。

    然而除此以外,不论什么人,又都不许向皇帝讲话。

    翰林院是一个很负清望的机关,翰林院有编修、检讨等员,照理是清望之官,虽无政治实权,而地位则很高,向来他们是可以向政府讲话的。

    到了清代,也不准“专折言事”。

    地方官呢?只有总督、巡抚、藩台(布政使)、臬台(按察使)可以直接向政府讲话,道及以下的府、县,都不能专折言事了。

    比起明代来,布衣也可直接向皇帝讲话,这相差就太远了。

     清代这些规定,若说是制度,这些制度只是要人家不过问政治。

    试问除了私心外,还有什么是这项制度的含义呢?而且清制又不许民间有公开发言权。

    当时府学县学都有明伦堂,清廷在每个明伦堂里都置有一块石碑,这块碑不是竖栽而是横躺的,故叫做卧碑。

    卧碑上镌有几条禁令。

    第一,生员不得言事;第二,不得立盟结社;第三,不得刊刻文字。

    这三条禁令,恰好是近代西方人所要争取的言论自由,结社自由和出版自由,所谓三大自由了。

    东西双方的现代史,在这上,有一个恰正相反的对比。

    讲起来,真值得我们内心的惭愧。

    卧碑立于顺治五年。

    有名的金圣叹,就为犯了卧碑禁令而杀头了。

    因为当时考试官贪污,一些生员跑到明伦堂向孔子灵位哭叫,就犯了言事结社的禁令。

    我们从这些地方看,就可看出清制之存心。

    明代是特别奖励大家发言,公开发言的。

    也不仅明制如是,历代都如是。

    只有清代才不许人讲话。

    这成什么制度呢?这只是满洲部族政权便利他们统治中国的一些无理的法术。

     中国历史上官吏任用,向来都归吏部管。

    五品以下,吏部有权可以用。

    五品以上,吏部开名字给宰相,由上面来决定。

    明朝废了宰相,大臣改为廷推,由九卿、七卿公议决定。

    但吏部尚书的意见,是受大家尊重的。

    小官任用,则权仍在吏部。

    清代大官,由皇帝特简,吏部不知道,也不用什么廷推了。

    下面小官,不能一概由皇帝简任,还归吏部铨叙,这还算是中国历史上直传下来的一种法规,清代皇帝也没有废得了。

    但由吏部铨叙分发的人,清代必须有引见,必待皇帝见了面以后,才得正式去上任。

    这无非表示全国用人之权,都在皇帝受理。

    照清代,任何样的小官,皇帝都引见。

    这不是皇帝看重这些官,却是清朝皇帝拿这项制度来教训中国人,告诉社会上:这是皇帝的权。

    你不见到皇帝面,芝麻大的官,你也休想做。

    这当然也只能说它是法术,而不是制度。

    因为这些制度都是私心的。

    私心的制度,即便是法术。

    法术是专讲手段,不论意义的。

    若说法术有意义,则只是些私意义。

     乙、清代地方政府 在明代,布政使是最高地方首长。

    总督、巡抚非常设,有时派出,事完撤销。

    清代在布政使上面又常设有总督与巡抚,布政使成为其下属,总督、巡抚就变成正式的地方行政首长了。

    这种制度,还是一种军事统制。

    如是则地方行政从县到府,而道,而省,已经四级。

    从知县到知府,到道员,到布政使,上面还有总督、巡抚,就变成为五级。

    可是真到军事时期,总督、巡抚仍不能作主,还要由中央另派人,如经略大臣、参赞大臣之类,这是皇帝特简的官。

    总督、巡抚仍不过承转命令。

    总之,清代不许地方官有真正的权柄。

     满洲军队称八旗兵,为国家武力主干,全国各军事要地,都派八旗兵驻防。

    下面的绿营,说是中国军队,实际上率领绿营的将领还都是满洲人。

    这两种军队,饷给是显分高下的。

    各省总督、巡抚,差不多在原则上也只用满洲人。

    中国人做到总督、巡抚封疆大吏的,虽也有,却不多。

    至于中国人带满洲兵做大将军的,二百多年间,只有一个岳钟麟。

    到了太平天国之役,满洲人自己实在没办法,曾左胡李,替满洲人再造中兴,从此封疆大吏,才始大部分转到中国人手里。

    然而甲午战争失败前后,封疆大吏,又都启用满洲人,中国人又转居少数了。

    这可以说明清代政治,完全是一种军事统制,而这种军事统制,又完全是一种部族统制,因为兵权是该完全归于这个部族的。

     丙、清代的各禁区 在这种私制度之下,最坏的还是他们自己心虚,要替自己留一个退步。

    这个退步,就留在关东三省。

    清政府把关东三省划成禁地,不许中国人出关。

    我们已讲过:满洲人是吉林长白山外松花江畔很小的一个小部族,满洲并不就是东三省。

    辽河东西两岸,秦以前就是中国的土地。

    战国时代属于燕。

    秦始皇筑万里长城,东边直到大同江。

    无论如何,清代奉天一省,两千年前,早就是中国的。

    两千年来,也一向是中国的。

    清代把它划出去,做他们的禁地,不许中国人出关。

    直到光绪末年,河北、山东人才可以出关开垦。

    当时的台湾,也划为禁地。

    因为台湾由郑成功经营以后,还不断有人造反,因此不许福建人私渡。

    这是为了管理不易,和关东三省的留作退步者不同。

    以上两个禁地外,第三个禁地是今天的察哈尔和绥远。

    这也是中国地方,清朝又把它划成为禁地,不许添住一户家,也不许多垦一亩地。

    因为这些地方接近蒙古,他们的目的,要把蒙古人和汉人隔开,不使相接触。

    这也到了光绪末年才开禁。

    第四个禁地是新疆。

    因此地土壤肥沃,尚未开辟,他们要留作满洲人的衣食之地,希望满洲人能到那里去,故不许中国人前往。

    直到左宗棠平定回乱以后,禁令始弛,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