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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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代的国民兵役,又分几种。

    一种是到中央作“卫”兵,一种是到边郡作“戍”卒。

    一种是在原地方服兵“役”。

    每一国民都该轮到这三种,只有第三种,从二十岁便开始了。

     汉代中央军队有两支:一称南军,一称北军。

    南军是皇宫的卫队,北军是首都的卫戍部队。

    当时南北军全部军队合共不到七万人。

    各地方壮丁轮流到中央作卫兵一年,当卫兵是极优待的,来回旅费由中央供给,初到和期满退役,皇帝备酒席款宴,平时穿的吃的,也不要卫兵们自己花钱。

     当戍兵就不同了。

    一切费用,都要自己担负。

    论到戍兵的期限,却只有三天。

    这又是沿袭封建时代的旧习惯。

    封建时代国家规模小,方百里便算大国了。

    如是则由中央到边疆,最远也不过五十里。

    要到边疆戍守,只要半天路程。

    若在边三天,前后共不过五天就回来了。

    这在封建时代,戍边不是件苦事,随身带着五天干粮便够。

    秦始皇帝统一天下以后,似乎没注意到这问题,还叫老百姓戍边三天。

    由会稽(江苏),到渔阳(热河),在政府说来,还只要你服役三天,这是从来的旧传统。

    可是路途往返,就得半年以上,衣装粮食要自己带,多麻烦呢?天下一统了,国家体制变了,而秦始皇帝的戍边制度却没有改,或许政府事情忙,而且兵力统一了六国,得意忘形,没有注意到这些小节上,然而因此就引起社会大骚动。

    陈胜吴广的革命,便由此而起。

    近代中国人都好说中国二千年政治没有变,试问古今中外,哪有如此理?亦哪有如此事?就论戍边制度,一到汉代就变了。

    汉代戍边还只是三天,可是你可以不去,只要一天出一百个钱,三天三百钱,交给政府,便可免戍。

    有一百个人不去,应该是三百天的免戍费,由政府把来另雇一人肯去的,一去便要他服三百天的戍役。

    他也得了这一笔钱,不仅足够在边用度,并且还可留一点安家,这是一种变通办法。

    照理论,则人人该戍边三天,纵使宰相的儿子也不能免。

    汉代曾有一个宰相,真叫他儿子亲到边疆去,真当三天戍卒,这便成为历史上的佳话了。

     汉郡长官有太守,有都尉,犹如中央有丞相又有太尉一般。

    太守是地方行政长官,都尉是地方军事首领。

    地方部队即由都尉管。

    凡属壮丁,每年秋天都要集合操演一次,这是一个大检阅,名为都试,为期一月。

    期满回乡。

    国家有事,临时召集,这是一种国民兵。

    各地方并就地理形势,分别训练各兵种,如车骑(骑兵和车兵)楼船(水师与海军)材官(步兵)之类。

     中央有南北军,边疆有戍卒,地方上有国民兵,国家一旦有事,这三种军队都可以调用。

     国家除了服兵役之外,还要服力役,这是春秋战国直至秦汉以下历代一向有的一个大问题,现在我们则变成历史事件来讲述了。

    力役是每个壮丁替国家做义务的劳工。

    好像现在要修飞机场,造公路,就召集民工一般。

    只古代是纯义务的。

    全国壮丁按册籍编定,每人每年一个月,替国家义务做工,这在汉代唤做更卒,更是更替轮番的意思。

    如是则一个农民,既要到中央当卫兵,又要到边疆当戍卒,还要在地方上服国民兵役,都试譬如我们开一个秋季运动大会,这还比较轻松,而每年一月的更役,却比较国民兵役吃力些。

    但若不去践更(上番),按当时规定,出两百个钱给政府,也可以代替。

     除了上述三种兵役和一种力役外,每个国民还须纳人口税,连小孩子都有。

    说到这里,却有一严重的问题。

    当时政府并没有为民众安排一个生活的基础,全国土地并不是平均分配的,也没有设法使国民人人就业,而却要国民人人向国家尽职责。

    遇有不克尽此政府所规定的职责的,那便就是犯法了。

    犯法就得抓去,有的便因此充当官奴,强迫在各政府衙门里做苦工。

    于是有的人便宁愿出卖自己,做私人家的奴隶。

    当时规定,奴隶也须缴人口税,而且须加倍缴。

    但这是由养奴隶的主人家负担的,不干奴隶自身事。

    因此汉代的奴隶特别多。

    要是在后代,无业谋生,还可以做乞丐、做流氓,政府不会来管。

    但在汉代是不许可的。

    你要当义务兵,你要去修飞机场、公路,你要纳人口税,你的名字住址,都在政府册子上,不去就要出钱,出不起钱便是犯法。

    你做乞丐了,户口册上还是有你的名字,你还该向国家负责。

    于是只有把自己出卖给人家做奴隶。

    当时做奴隶,并不是出卖自由,只是出卖他对国家法规上一份应尽的职责。

    政府要禁止此风,便规定奴婢的人口税加倍征收。

    但有钱的养着大批奴隶,反可发大财。

    譬如入山烧炭、开矿之类,全需大批人工。

    出卖为奴,便如参加此发财集团。

    因此奴隶生活,反而胜过普通民户。

    这在《史记·货殖传》里讲得很详细。

    这是汉代的奴隶制度。

    和西方罗马帝国的农奴完全不同。

    罗马的农奴多半是战争得来的俘虏,汉代的奴隶是农民自己游离耕土,来参加大规模的工商新生产集合。

    如何可相提并论呢? 汉代除却规定的义务兵役外,民间还有义勇队,志愿从军的。

    国家有事,可以自由报名。

    这叫做良家子从军。

    那些都是比较富有的家庭,尤其是居家近边境的,平常在家练习骑马射箭,盼望国家有事,报名从军,打仗立功,可以做官封侯,这风气在边郡特别盛。

    像陇西李广一家便是一著例。

     www.xiAoshuotxT.cOM 第一讲汉代-5 小,说t,xt,天,堂 五、汉制得失检讨 让我们简要指出一些汉代制度之缺点。

    首先在经济方面,土地问题没有解决,形成兼并,富者田连阡陌,穷者无立锥之地,使政府的减轻租税政策,全失功效。

    至王莽把土地收归国有,此事又激起社会多数人的反对,结果失败了。

    但王莽的废止奴隶政策,却继续为东汉政府所承袭。

    东汉时代也屡有废奴的诏令,但只要社会经济情形不便,此项诏令是不会有实效的。

    其次说到军队制度,中国地大人众,虽说分区训练各别的兵种,但每年一个月的操练是不够的。

    中央南北卫,像是常备军,实际上,时期也只一年,数额也仅有七八万人。

    结果全国皆兵,并不够用。

    遇到打仗,各地调遣,如会稽吴楚,远赴渔阳上谷,也不方便。

    所以全国皆兵制,在中国论,一则军队数量太多,二则训练太简略,调动不方便,结果全国皆兵,弄得有名无实,一旦起了问题,还是解决不了。

    再次讲到政府组织,上面说过,皇权相权是分开的,皇室和政府也是分开的,这话固不错。

    但中国一向似乎看重的不成文法,往往遇到最大关节,反而没有严格明白的规定。

    这也可以说是长处,因为可以随宜应变,有伸缩余地。

    但也有坏处,碰着一个能干有雄心的皇帝,矜才使气,好大喜功,常常要侵夺宰相的相权。

    并不像现代的西方国家,皇帝私人,无论怎样好,宪法上规定它不能过问首相的事。

    汉武帝雄才大略,宰相便退处无权。

    外朝九卿,直接向内廷听受指令。

    这样一来,皇帝的私人秘书尚书的权就大了。

    汉武帝临死时,他的太子已先死,他要把皇位传给小儿子昭帝,他却先把昭帝的母亲处死。

    他知道小皇帝年幼,母后在内管事不好,但皇室总还需要人管理。

    以前皇室也得由宰相管,但汉武帝连宰相的事都由他管了,宰相哪里能预闻到宫内事。

    于是武帝临死,派一个霍光做大司马大将军辅政。

    这是皇宫里的代表人,霍光是皇家亲戚,有资格来代表皇家。

    但照理,宰相早就是皇宫里的代表人,他该就是副皇帝,现在皇帝不把宰相做皇室代表人,而在皇宫里另设一个大司马大将军来专帮皇帝的忙,如是就变成外面有宰相,内面有大司马大将军,皇宫和朝廷就易发生冲突。

    当时一称外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