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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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大海常年打猎剥皮,刀工很是不错,猪肉和羊肉被他片成薄薄的一片,放进锅里一涮就熟了,再蘸上卫乐特意配出来的酱,味道那叫一个好。

     “哈哈,睡见天色不对,当然要有所准备。

    ” 卫乐是个喜欢存食的人,前世有一年到处吵着世界末日,他就往家里搬了一年吃的食物和水,想想那时还真是天真啊,不过他平时也会存上一、两个月的粮食,到是很符合他的习惯。

    再说了,这些粮食就算一时吃不完也不会坏,总好过没吃的饿肚子。

     现代人有几个饿过肚子啊,卫乐才不想尝试那种感觉。

     作者有话要说:作者一直觉得,现代的人饿肚子的还是很少,基本上饿死应该是不存在的。

    至于那些特例就不说了,反正作者觉得现代人太爱浪费了,真应该让他们尝试一下饿肚子的感觉。

    想想古代人的生活,不是荒年都有饿肚子的时候,荒年就直接饿死了。

     和现代人一比,我们的日子恐怖在古代人的眼中那就是仙界。

     ☆、第10章 其实古代人比他还能存粮,一般农户都会存上一年的粮食,就怕来年天公不作美,又旱又涝没饭吃。

     所以卫乐才决定挖地道,在山里存粮。

    反正他二十亩田地都种上了粮食,他只需要卖一半存一半,等第二年再把存粮卖出去,换成新粮。

     总之,他存的粮食要足够三、四个有吃上两、三年的。

    要不是怕存太多容易坏,卫乐绝对会存上五、六年的粮食。

     每当这时,他就羡慕小说里的主角,有空间啊!哪怕是个只能存储东西的空间也好啊,随身带着粮食,不管去哪里都不怕饿死,而且也不怕粮食发霉变坏。

     哎,算了。

    个人有个人的命,其实他的命已经很好了,原主留下来的财富就足以让他过上一个富足的古代生活。

     贪心不好,贪心不好。

    再次在心里提醒自己,反省三遍后,卫乐才继续涮火锅。

    吃到最后,卫乐还舀了汤来喝,火锅汤味道也很不错,反正用的是公筷,喝汤也没什么。

     前面就说了,卫乐有点小洁癖,所以吃饭平时夹菜他和李大海用的都是公筷,李大海一开始还有些不习惯,但是看自家少爷那一身贵气再加上优雅的动作,到是觉得这才是大户人家的规矩,慢慢也就习惯了。

     而且村子里也曾有流言,说少爷是贵族子弟出身,虽不知真假,但在李大海看来,能养出少爷这般满身气派的人家,绝对不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