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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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回家找日记本的时候,在日记本上只看到密密麻麻的‘孙钦’二字。

     经过在学校的多方打听,她终于知道了这个孙钦是何方神圣。

     ——一中的文科第一,兼一中校草,顺便估计也是她失忆前的暗恋对象。

     然后裴朝朝用自己有限的脑容量思考了一下,深深地觉得恢复记忆的线索肯定在这个暗恋对象,爱之深记之切什么的,也许看到那个什么孙钦,她就能想起来了以前的事情了。

     于是今天一早,她就翘了课,从七中的后门翻墙出来,特地跑来一中门口看着。

     眼看着马上就要八点了,一中的早读铃声都要响起了,裴朝朝却还没见到那个孙钦。

     而其实,裴朝朝知道是孙钦是一中的人,知道了他文科第一,却没问过别人要他照片看过,压根不知道他长什么样子。

     裴朝朝同志有一股蜜汁自信,觉得自己对那个什么孙钦肯定是真爱,别说看照片了,就算是没有那个日记,失忆之后什么信息都不了解,只要看到孙钦一眼,她就能立刻认出来是他。

     然而从七点二十开始蹲守,到现在,裴朝朝还是谁也认不出来,眼看着人越来越少,而且马上就要打铃了,她那点蜜汁自信已经是摇摇欲坠了。

     而就在裴朝朝站起来松一下蹲得发麻的腿的时候,她眼尖地看到不远处一个男生,说是鹤立鸡群也不为过。

     而且裴朝朝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就像是炸烟花一样,扑扑扑一下接一下剧烈地跳动起来,她百分一百肯定,那个绝对就是她以前暗恋的那个孙钦。

     裴朝朝深深地感叹,自己挑人的能力真的是出类拔萃啊,这孙钦长得真的超级超级帅啊,身高起码一米八七,五官精致俊美,走的还是高冷路线,就那一脸没有朋友的表情,还真的就是帅到没有朋友了。

     裴朝朝虽然失忆了,但她深深地觉得自己肯定就是个行动派,于是她几步跑过去,直接就拉住了‘孙钦’的手。

     于是人来人往的一中门口,所有人都忍不住停住了脚步,一脸惊奇又八卦地看着校门旁,一头粉毛的七中扛把子拉住了一中的天之骄子,然后雄赳赳气昂昂地大吼一声—— “同学,我喜欢你,和我交往吧。

    ” 裴暮刚被人拉住的时候,皱着眉一脸不耐就想甩开,然后下一秒视线移到拉住自己手的粉毛杀马特脸上。

     说实话,就那张一头粉毛遮住了半张脸,剩下半张脸抹得全是粉的脸,他完全看不清她长什么样。

     但是相当莫名其妙的,隔着厚重的粉色刘海,那个人抬头望过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