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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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不会武功什么的,就算会,也不能练,这身体的原主可不会。

    恩,我们来左三圈,右三圈,脖子扭扭,屁股扭扭,大家一起来做运动。

    淑兰同学就在自己的卧室里做起了广播体操。

    因为这是最安全的。

    这里的人都喜欢随便乱闯,自己的院子白天又不关门,而且那些下人的嘴巴谁管得住,自己做广播体操,说不定他们认为自己疯了呢。

     没有电脑!这是个很严重的问题,好吧,好吧,把生活的要求再降低一个档次,只要有书看就好。

    可是,这书,这个房间上次已经视察过一次了,就一本《女诫》,据小翠说,还是出嫁的时候额娘放到陪嫁的箱子里的。

    书房不能常去,不然很有可能会遇到未来的皇帝大人,就算预先侦测好了再去,府里的风言风语也难以平息,谁都知道,那些每天吃饱了撑的无聊怨妇们就是靠这个挨日子的。

    出府上书局买书吧,一,看过穿越小说里提过,好像书局里的书都超贵的,自己的零花钱再怎么省也不够买三本书的;第二,依据穿越定律,女主一向倒霉,上街不但有麻烦,肯定还会遇到皇子们(这条定律好像万金油,可以用到所有的穿越故事里。

    ),而且对于一个宅女来说,逛街可是一项体力活,能不去就不去的。

     经过以上总结,淑兰同学得出一个结论,还是先看《女诫》,反正自己也好奇,从来都没有翻过。

    某女一向对新鲜书类有极高得热诚,虽然说是三分钟热度是夸张了一点,不过,一般可以保持个一两个星期是没什么问题的。

     翻开,直版、繁体,这没有什么问题,以前在海外看中文书,大都是港版、台版的,这些书也都是直版、繁体的。

    看第一遍,点点头,还好自己的文言文水平没有都还给中学的语文老师,基本都看懂了,再来温故一遍,太好看了!某人有大肆评论一番的冲动了。

     可同样的,超级严重的问题来了,笔啊,笔,怎么办?毛笔,淑兰看了一眼,哪边凉快到哪边呆着去;炭笔,画画是不错啦,这写字,那个字要写多大呀,而且做一个炭笔也不容易,不是长久之计,不过让人做一支也好。

    于是,让小翠偷偷叫下人把木炭做成现代素描用的炭条状,可是,手经常要握,一捏,手指就黑了,太麻烦。

    眼珠再转转,让手巧的小翠又做了一个长笔套,套在了碳木棍上,这样又好看,手又不会弄脏了。

    真是太聪明了,狠狠佩服了自己一下,可长久之计的笔,还是没有解决,怎么办? 东张西望,在房间里找灵感。

    看到装饰的羽绒,淑兰心中一动,对啊,羽毛笔,记得小时候因为看电视里洋人用羽毛笔很华丽,就拔了自家鸡和鸭翅膀上的毛,做过试验,只是不成功,后来没有耐性的自己索性就跑到文具店买了只羽毛的圆珠笔安慰自己。

    依据上次失败的经验,鸭子的翅膀做笔比鸡的好,好吧,让小翠去厨房偷偷拔鸭翅膀去,这次的试验意义深远,不能半途而废了,而且只许成功,不能失败。

    不过这次不用自己亲自动手了,有丫环可以指使真是幸福啊,只要动动口,想想以前,一些不得不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