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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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的,现在不仅要用右手写字,还要写汉字,简直是要他的第二条命啊。

    今天就要搬回家住了,万一被女暴君发现一丝端倪,那可不是闹著玩的。

    你想啊,除非他的右手残了,不然他根本无法解释为什麽“睡”了一觉起来书法家变成了幼稚园儿童。

    那只会让人联想到一种可能──借尸还魂! 搓搓僵硬的双手,陆不破打了个激灵。

    如果让某位女人“猜到”他是借尸还魂……他从头凉到脚。

    不要胡思乱想了,努力练字吧。

     哀叹自己的悲惨命运,陆不破想起了陆小破的日记。

     Xxxx年3月2日,星期天,天气:晴转阴 今天的天就像我今天的心情。

    当我因我们队战胜“明华附小”而兴高采烈地回到家时,我的篮球还没来得及放下,就被老妈喊到了书房。

     老妈无情地对我说:“从今天开始,你要在两个月的时间内把《红楼梦》背下来。

    ” “为什麽!”为什麽要背《红楼梦》!那本可以砸死我的书。

     老妈的回答让我欲哭无泪。

     “因为某个人就是因为熟背《红楼梦》,穿越之後凭借此项特殊才能获得了众多女子的芳心,而且扬名立万。

    所以你要把《红楼梦》背下来,将来如果你不小心穿越了,你就是曹雪芹。

    ” “你又看什麽小说啦!”我愤怒,我怒吼。

    这个女人又被荼毒了。

     “《xxx》。

    记住了,两个月内你要背下来。

    ” 老妈根本不给我拒绝的机会,从她的脸上我看出,如果我不同意,接下来的两个月我和可怜的老爸每天只能吃馒头稀饭。

     我高傲的头颅慢慢低了下来,我只能迫於老妈的淫威敢怒而不敢言,从此之後,我恨上了《xxx》的作者,每天睡觉前诅咒他再也写不出小说。

     那一年,陆小破只有10岁。

     Xxxx年6月8日,星期三,天气:晴 今天万里无云的天空让我觉得刺眼,它应该是阴天!今天,我的“都市妖怪”终於过了最後一关,还来不及庆祝,老妈就拿著一份毛笔字帖如幽灵般出现在了我的面前,那一刻,我感觉到了杀气。

     “从今天开始,你要练毛笔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