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路见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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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飞起一脚,踢向要害部位。

     招式颇有几分功底,但在天一看来,速度太慢了,天一右手迅即伸出,抓住姑娘两根手指,先顺势往左边一带,化解了脚上攻势,再往右边一拉,将她扯得靠到自己怀里,把她右手反扭到两人之间,左臂随之箍住了她的脖子。

    姑娘右腿高抬猛踢,直冲藏在自己肩膀后面天一的脑袋,天一腾不开手,后退避让,姑娘右臂有了活动空间,从天一手掌中滑脱,立刻化成虎爪,钳向天一的喉咙。

    天一见她招招毙命,心想这女子出招怎如此狠辣,便也收起怜香惜玉之心,抬脚直踹姑娘的臀部。

    姑娘“腾腾腾”往前奔出几步,方才稳住身形。

     转过身来,姑娘更是恼羞成怒,跨出两步,右脚一个侧旋向天一太阳穴踢去,天一左手伸出,挡住姑娘纤足的那一刹那,手腕迅即一翻,在她的脚踝上轻轻捏了一把。

     “你下流!” 姑娘以为他存心猥琐,便恨声骂道,攻势却丝毫未停,右脚收回,身体一矮,左脚又踢出一记扫堂腿。

    几招交手下来,天一已经判断出这个姑娘的力量与速度与自己相差甚远,这次干脆不避不让,右腿往外一格,硬碰硬地撞了过去。

     “咚!”的一声闷响,腿上反弹过来的巨大力道让姑娘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天一并不想伤害她,因为他从她的眼睛里并未发现有敌意,有的只是一种带有好奇的战意。

    但她的招式却招招致命,让天一很快就失去了耐心。

     既然不想再玩下去,那就干脆直接放倒算了! 姑娘坐在地上,左腿疼痛难忍,想要靠右腿支撑站起,又发现右脚此时也酥麻无力。

    她这才知道,原来天一那一捏并非有意轻薄,只是按中了某处穴道,让自己失去活动能力罢了,心中的鄙夷之感顿时大减。

    而天一举手投足之间便让自己失去还手之力,姑娘心中虽怒,但那好奇与钦佩之意似乎更胜上几分。

     刘一刀见那姑娘失利,却又无法去搀扶,便“呀”地大叫一声挥刀扑了上来。

    姑娘急忙伸手拦住:“住手!刘捕头,别打了,他不是我们要抓的人!”说着,扶起身旁一条板凳,双手撑着坐了上去。

    屁股虽也有些疼痛,此时却顾不得了。

     刘一刀收住脚步,疑惑道:“大小姐,你怎么知道他不是?” 姑娘调整了一下坐姿,瞥了一眼好整以暇的天一,对刘一刀缓声道:“我跟那贼人交过手,虽然最终不敌,但那贼人和他的武功套路完全不同,而且也不及他厉害。

    那贼人虽然蒙面,一双眼睛我却记得,眼神也没有他……也跟他不一样。

    而且,那贼人的脸上应该还有一道伤疤……”姑娘说着,下意识的又瞟了一眼天一那帅气光洁的面庞,心底竟生出一种别样情怀。

    看那神色,似乎已经忘记了他刚才把自己打得狼狈不堪的情形。

     姑娘所说的“他”,当然指的是天一。

     “哦,是这样,”刘一刀立刻明白了,他也是个爽快之人,便对天一拱手道:“这位壮士,我等抓贼心切,以致有此误会,若有得罪之处,还望海涵!” 天一从从他二人的谈话中,已经大致猜到了发生了什么事,见刘一刀坦承其事,心知自己是误会了刘一刀的本意。

    看来这还是一帮好警察,便忙拱手还礼:“我也误会,误会了。

    只是下手有些重了,这个,也得罪了,我……” “算了,不过是家常便饭而已,我们回去行救治便是,壮士可以先走了。

    ”刘一刀只想着尽快破案,既知抓错了人,此时对天一已混不在意了。

     “这个,我,我确实是从外地初到贵境,不知……不知……”天一虽学了大半天古人说话,但初学乍练,表达意思还多有障碍,思索了一阵,还是不知该如何表达自己“不知”什么。

     不过,既然这刘一刀并非意图讹诈,为人也爽朗坦荡,天一就更不愿让这些警察难受又难堪了。

    毕竟,不论什么时候,跟警察结下梁子总是不明智的选择。

    好虎不敌一群狼嘛! 于是,天一不再“不知”,转而低下身去,在地下躺着的那六个警察身上拿捏揉弄了一番,接臂正骨,片刻之间,几个刚才还哼哼唧唧的警察便又都生龙活虎起来。

     这下,连刘一刀脸上都露出欣喜钦佩的笑容了。

    破案,全指望着这帮弟兄了,封捕头那边跟自己不对路,这个案子落在自己头上,限期已近,封捕头就等着自己挨板子看笑话呢,断不会伸手帮忙。

    要是这几个弟兄再养个十天半月的伤,自己的屁股不知又要多受多少罪。

     刘一刀感激道:“多谢壮士!我代弟兄们谢过了!不知,不知壮士刚才想问些什么,但讲无妨,我定当知无不言!” 天一其实就是想知道怎么回事,证实一下自己的猜测。

    按他的推想,应该是有一个窃贼偷了这个姑娘家的东西,而自己由于某些怪异的地方,被刘一刀误认为是那个窃贼了。

    他半古半今地支支吾吾了一阵,终于将自己的意思表达明白了。

     刘一刀对天一倒也有几分好感,便将事情原委大致讲了一遍,说到最后,一时情急,便连自己若是超过比限仍未破案,就得被知县打板子的事也说了。

     天一这才知道,原来竟是有窃贼竟偷到了本城郑知县家里,而这个姑娘却是知县大人的女儿。

    还有就是,在这个时代,警察叫捕快,刑警队长则叫捕头。

    而引起刘一刀怀疑自己的原因,一则是自己略显生硬的口音,二则是自己对店小二所说的话,再有就是自己的发型还有那个怪异的包裹。

     在这个时代,头发是不能剃的,男子年及二十便要束发,长发在头顶或脑后盘髻,并以发簪、头巾或发冠束之,故男子二十岁也称为“弱冠”。

     天一证实了自己的猜测,便露出一副恍然的样子。

    其实在他心中还有许多关于古代规矩习俗方面的未解之谜,只是此刻不便开口相询,只好以后慢慢再说了。

     天一是个职业杀手,虽然所学甚多,但惟独对历史没有太大兴趣,除了大致的朝代兴替和一些比较著名的历史人物之外,其他的就一概不知了。

    一言以蔽之,就是没有为穿越做好必要的知识准备。

     唉,书到用时方恨少啊。

    可话说回来,谁又能料到,像穿越这种概率比中五百万大奖还要低的幸运,竟能落在自己的头上呢? 既然知道事情与自己无关,天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