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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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一行小字:萧某,毕业于B大医学院,曾任职于B大附属医院,第一外科,死于5月9日,我目不转睛的看着这个日子,比我咽气早一天。

     萧商,我前世今生最爱的人。

     可,为什么,他在我记忆中就像一张斑驳的陈旧稿纸,任何关于他的记忆都是褪色的。

    我只记得自己应该很爱他,可是却怎么也记不住爱的感觉了? 究竟是怎么了? 这又是一个谜。

     19 19、19... Chapter05灰姑娘的偶像剧 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 每个女孩儿心中都有一个Cinderella。

    她可以出身贫贱,每天穿着破败的裙子,满脸是灰尘,然后躲在厨房里面捡着一颗一颗的豌豆,这个时候,一个王子就可以风度翩翩的骑着白马,离开大理石和花岗岩建造的城堡,沿着荆棘丛生的森林中穿越而来,而且向灰姑娘伸出一双洁白的,保养过的,指甲一定要修剪的异常整齐的手,王子说,“姑娘,你住在我的领地上,是时候该缴地租子了……” 当然,这是我恼补的故事情节,一般来说,王子会对灰姑娘说,“哦,美女,你实在太美了,你拥有世人罕见的纯真,你就是沙粒中的珍珠,你是玫瑰,你是光,你是风儿你是沙!美女,我爱你,嫁给我吧!!” 于是,HappyEnding. 幸福有了,老公了,钱有了,地位有了,孩子上学不用发愁了,甚至连老公死后的赡养费都有了。

    不过,这中发横财的方法还是有一个确定的,那就是灰姑娘不能去包养小白脸,即使她身家丰厚,即使她拥有贵族头衔。

     人生最大的杯具莫过于看到到吃不到啊! Anyway,即使成为灰姑娘有这样,那样的缺点,可它还是所有姑娘心中的最神奇的美梦!下到八岁,上到八十,每个女人心中都住着Cinderella!因为显示当中,即使你能瞎猫碰到死耗子遇到一个骑着白马的男人,那也不一定是王子,有可能是唐僧,更有可能是蒙古草原上怡然自乐并且在快乐的刀耕火种的牧马人。

     我觉得我自己开始交好运了。

     E.T公司重金买下一个偶像剧本,这个编剧唐余是从好莱坞回来的,曾经给乔治·R·R·马丁做过助手,并且帮助他把冰与火中的雷加王子写死了,还被天空中盘旋着的乌鸦分食。

    当然,这样血腥的场面只是出现在群鸦的盛宴中。

     虽然没有这样的血腥噱头,其实唐余这本偶像剧写的仍然令人拍案惊奇! 这个故事集合了时尚,爱情,复仇,谋杀,通奸,金钱,权力,当然,还有重量级的华尔街。

    大场面,大品牌,大手笔。

    似乎整个镜头都Chanel,Gucci,LV,Prada,Hermes,保时捷,法拉利,玛莎拉蒂,用钱互砸等等诸如此类的五光十色,噱头十足,外加YY的新鲜狗血。

     主角全是新人,E.T这次是不惜血本,为的就是砸重金捧新人。

    就连我这个小虾米,都能捞到一个面试的机会。

    嗯,……,面试的机会,而不是演出机会。

    演出机会不是天下掉下的可以砸到我的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