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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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少女蹦着跳着跑开的背影,李寻欢缓缓闭上了眼睛。

     ☆、第十二回 在于薇和于翔的帮助下饴糖做完了四菜一汤的素料,她发现她在做料理方面还是蛮有天赋的。

    于翔和于薇只是从旁指点她顺便帮忙烧了个火,从切菜下锅到装盘点缀都是她一人完成的,只是她切菜太粗暴了,一刀下去切坏了两把菜刀和三块砧板,于翔和于薇就差没给她跪下了。

     饴糖不容易受伤,她怕的只有火,不是普通的火,而是三昧真火。

    她被烧过一回,那种灼伤感真的很痛,尤其她是一块石头,烧的时间还颇长。

    将四菜一汤放上托盘,饴糖端着托盘快步朝南面厢房找李寻欢去了。

    到的时候,李寻欢正站在后院与一名姑娘说话,那姑娘长得好生漂亮,一袭红衣衬得她肤白貌美。

     眯了眯眼,饴糖走入厢房,将手中托盘上的四菜一汤一一放在桌上。

    放好后,她站在门前双手抱胸,一双眼直勾勾地落在李寻欢身上。

    许是饴糖的目光太扎人,没一会儿那红衣姑娘就颇为尴尬地结束谈话,匆匆离开。

     回过身,好看的眸子直直看向饴糖。

    “不喜欢我跟其他姑娘说话?” 如果是没有逆转时间前李寻欢说这句话,她一定会毫不客气地点头。

    可现在,她虽还是饴糖,而他却已不再是那个对着她一心一意的李寻欢。

    她不会撒娇,以前不会,现在不会,未来估计也不会。

    红雅姐姐说她在这方面比其他女人弱势不少,可她不觉得不会撒娇的女人就差,相反她觉得不会撒娇,不做作的女人更好,这世上不是所有人男人都受得了撒娇的女人。

     踌躇了半分,饴糖给他露出一个大大的微笑,道:“进来吃饭吧,我做了你想吃的菜。

    ”直接将话题给避开,饴糖转身进入屋子,给他空了的杯子,斟满酒。

     李寻欢的视线越过饴糖的肩膀,落到厢房里头摆放在桌上的四菜一汤。

    只是随口一说,却没想到饴糖真的给他做了,四个素菜一个素汤,分毫不差。

    快步走回屋子,在饴糖站着的边上位置坐下,李寻欢的手执起桌上那双筷子,在伸向面前的红焖冬笋时,抬起头看向饴糖,道:“坐下来,一起吃吧。

    ” 饴糖坐在他边上,却没打算吃。

    “我看着你吃就好。

    ”说完,饴糖撑着腮,明亮的黑眸凝视着李寻欢。

     吃掉筷子上夹着的红焖冬笋,他放下筷子端起面前的酒杯喝了一口,道:“看来你这灵福馆老板娘的手艺还是不错的。

    ” 饴糖道:“自己吃吃还好,上台面就不行了,不过你觉着好吃就行。

    以后,我天天做给你吃,好不好?” 他喝酒的动作停下来,向上翘起的唇角拉直,视线慢慢移到中间那碗笋尖冬菇豆腐羹上,答非所问道:“你一个女孩子,为什么会想到要在这大漠中开一个灵福馆呢?” 饴糖回道:“与人方便。

    ” 这四个字当然是在瞎扯淡,若不是为了李寻欢,她才没空和大家伙一起跑到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连草都长不出一根的破地方来开什么馆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