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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久也会起床,先洗漱,再吃完朗稔给他做的早餐,最后浏览网页,看能否找到能适合他做的工作。

     中午朗稔偶尔会回来吃,偶尔不会回来,到了下午的时候,任榆会算着时间做饭,等朗稔下班回家时,就可以吃晚饭。

     晚饭后,他们会外出散步,就像老夫老妻一样。

     后来任榆在小区不远的一家书店找到一份工作,当书店的营业员。

    这个工作很简单,就是有人来买书,结账就行。

     书店老板之所以选择任榆,全是因为任榆那张脸,那张脸一搁书店,保管生意好。

     事实证明确实如此,对于美的事物,谁不喜欢? 书店的工作很轻松,任榆既能在书店上班打发时间,又能挣点工资,到了下午还有时间回去给朗稔做晚餐。

     朗稔其实是不想让任榆出去上班,不过转念一想,任榆一个人天天待在家也没意思。

    他也去看了看书屋的环境,挺不错,里面书很多,任榆没事的时候还可以捧着书看,时间倒也过得快。

     到了周末的时候,两人会去电影院看个电影,或者一起去买食材,一起做饭。

     朗稔很任性,销售做得烦了,他会换一个工作,不过换之前他会休息一段时间,陪任榆泡在书屋。

     等到他挣的钱花得七七八八时,他又出去找工作,外卖,保安等,只要他想找,不愁找不到。

     于他们来说,这就是生活,平淡而又幸福。

     这天,任榆在书屋的收银台后坐着。

     这个收银台老板布置的非常有情调,椅子是吊篮椅,里面铺着厚厚的毯子,无论是坐还是躺,都很舒服。

     收银扫描用的电脑等工具则放在编织的从天花板上垂下来的藤架上,四周还垂着一些小框框,里面有的放着书,有的则放着一些小摆件。

     可以说整个书屋最舒服的地方就是收银台。

     有两个背着书包的姑娘走过来,穿着粉色羽绒服的年轻姑娘羞红脸喊:“老板。

    ” 任榆正在玩游戏——他已经被朗稔带进游戏这个万年坑中。

     听到有人喊,他暂停游戏,抬头:“我不是老板。

    ” 几乎每一个来书屋的人都会把任榆当成老板,任榆每次都要解释一遍。

    最后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