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金鱼的日记 第9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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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伊森这个名字来自于希伯来语,有‘力量’的意思,而force则有武力、魄力的意思,就是伊森给自己取的代号,这里伊森的身份虽然就是罗宾,但是并没有实用罗宾这个称号。

    ) 弗洛斯是布鲁斯另外一个身份下结识的小朋友,也是他现在的搭档。

    虽然,他并不喜欢在用蝙蝠侠身份行走时,带着这么个小家伙,但不得不承认,黑暗中孤独战斗时,有这么一个陪着自己说话、辅助自己战斗的人,的确让他的痛苦和压力减少了不少。

     人终究是社会动物。

     还记得他第一次见到弗洛斯,是在五年前。

     那时候,弗洛斯还是个十三岁的少年,梦想是将来做一名警察,能够匡扶正义,守护民众。

     因为刚搬来哥谭才堪堪一年,接触的最多的也就是学校里的学生,他还没真正接触到哥谭背后的腐朽肮脏,那闪亮的少年梦在这座城市里,犹如海底珍贵的珍珠一般美丽。

     令他也为之动容。

     但是这不足以让蝙蝠侠为此特意停留。

     身为黑夜的守护者,他有太多的事情要去做了。

     后来是怎么就两人结识熟悉,并变成搭档,一起行走于哥谭的黑夜中,守护着他们所在意的一切? 哦,布鲁斯头痛的回忆起,是自己被扒掉马甲的那一刻。

     因为晚上的夜生活相当惊险刺激丰富,平日又要进行各种训练,还要完成花花公子的泡妞日常,身为韦恩家族的掌舵人,他对韦恩集团的实际事务根本无力掌控。

     但是好在他有卢修斯。

     如家人般的卢修斯。

     卢修斯·福克斯任职韦恩集团的执行总裁和技术总监,是布鲁斯最信任的人之一,也是他能当甩手掌柜,除了把控集团大方向之外什么都不用干的最大助力。

     所以他原本不会和弗洛斯,或者说是伊森·伯克再有交集,但是卢修斯却十分罕见的邀请他去公司见一位刚收购的子公司负责人。

     梅利·伯克。

     也就是伊森的的父亲。

     当初收购梅森的小公司,就是为了他手中的一项专利,一项高分子材料的专利。

    梅利发明的这种高分子材料有绝佳的延展性和弹性,也就是能够防爆防冲击,效果比军方使用的防弹衣制作材料效果更好,是制作战斗服饰很好的材料。

    只是因为还存在严重缺点,其中有一项是易燃性,导致梅利经营公司时更多的是把这种材料定位于用来制作登山服上。

    这样的情况,让梅利开的小公司饿不死,却也无法大规模发展,最后接受了韦恩集团的收购。

     卢修斯让布鲁斯见梅利的原因就是,梅利具有很高的研发能力,如果给予更多支持,也许会将这种材料进一步完善,到时候布鲁斯的作战服性能将再提升一个档次。

     可是梅利是个比较固执的人,他非要和布鲁斯交谈一番,确认这位掌舵人的眼光,才肯做下决定,抛下舒适富裕的生活,继续拿起曾经的研究——这也是这种材料这么多年来一直没改进的原因,梅利因为资金、工作繁重程度等等因素,很久之前就放弃继续研究下去了。

    现在让他重新拿起研究工作,无异于是让这位步入中年精力不济不缺金钱的人再度承担繁重的研发工作。

     所以,他需要确认,布鲁斯对此的重视程度以及这位现任东家值不值的他继续为之拼命。

     布鲁斯自然愿意亲自接见一位技术人员,他白天对外的人设是花花公子,风流放荡,又不是愚蠢无能——从小就彰显出足够聪慧的他突然变蠢只会引起他人更多的怀疑。

     然后他就看到了伊森。

     似乎是好奇父母的工作,所以陪着父母一起来的。

     之后与梅利的交谈是愉快的,梅利的妻子也是一位能力卓绝的行政人员,布鲁斯决定让梅利妻子艾莎夫人继续掌管子公司,而梅利则全心投入材料研发工作中去。

     最后双方都同意了这个方案。

     但是在布鲁斯怀着愉快心情送走伯克一家,准备回庄园开始自己真正的工作时,他却在韦恩集团地下车库的门口被拦住了车。

     是伊森·伯克。

     当时的弗洛斯稚嫩的很,又心高气傲,但是智慧和观察力却是最顶尖的。

     布鲁斯十分吃惊的听着少年一顿分析,然后居然被揭开了他极力想要隐藏的蝙蝠侠的身份。

     如此轻易的。

     布鲁斯曾设想过很多种掉马的情况,唯独没想到会是如今这种。

     “谁能想到,正义使者、哥谭守护神、和□□以及各种罪犯过不去的蝙蝠侠居然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