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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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姿的确爱狗,但她知道冯乐儿更爱。

     因为她做了功课,杜宾犬Wolfgang是被冯乐儿领养的,不良习惯很难纠正,爱爆冲更爱偷吃;也因为她做了计划,比如安排助理也来喝下午茶,在邻桌放下一板混入牛肉、香气逼人的朱古力。

     付出鲜血,换来交情。

     生日派对临近尾声,万姿终于翘首盼得冯乐儿到场。

    她今年已过五十,是礼数周到的老派港人,早就先让随行人员送来礼物 几箱包装雍容的红酒,来自于她名下的酒庄。

     品质极好,只送不卖,但酒标写什么并不重要,本身更像某种被她认可的准入印章 欢迎来到我的世界。

     于是万姿按捺喜悦,立刻开了一支,擎着玻璃杯,亲自去酒店大堂迎接贵客。

     “谢谢Fiona姐。

    ”一见冯乐儿就笑,她指了指手中酒,“您好会挑礼物,知道我爱喝。

    ” “这算什么礼物呢,下次直接来我们会所喝啊。

    ”接过杯子,冯乐儿任由万姿搀住手臂,“我请的侍酒师都好年轻的,个个靓仔,还会做SPA哦。

    ” 又附在她耳边低语,微微一挑眉:“怎么样,今晚给你安排一个?” “这怎么好意思呢阿姐!” 摆出一脸害羞,万姿这表情几乎是彩衣娱亲式的,谁叫在她眼里,衣食父母就是父母。

     不,比父母还亲。

     微微躬身,她笑容可掬地,双手并用去敬冯乐儿酒。

     “来阿姐,我们先喝。

    ” 饮尽一支酒,万姿伺候了冯乐儿半小时。

    聊酒,表,包,新闻,男人,就是没讲公事。

     但万姿不着急,做生意不在于锱铢必较的一朝一夕,而在于培养感情,水滴石穿。

    她生日请冯乐儿,人家肯来道喜,本就是一种契机。

     “你酒量很好,有机会再一起喝酒,我认真的。

    ”最后,冯乐儿说。

     有这句话,这重金砸的生日派对就没白办。

    万姿的唇角今天就没掉下来过,此刻更是勾到了最高 “阿姐叫我,我一定去。

    ” 然而,她并没有高兴多久。

     送走冯乐儿,万姿的高度紧绷神经略微一松,本想稍作休息,只见远处走来一个人。

     “生日快乐。

    ” 那人仍是那副模样,容貌清秀,肤白瘦削,戴金丝边眼镜,一身考究西装。

     与她轻轻碰杯,腕间一枚限量版的奢牌手表璀璨发亮。

     好不容易送走一尊佛,怎么又来一尊。

     万姿再怎么腹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