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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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好,讲话十分直白。

     也十分伤人。

     乙方云鹤听到的版本是,他昨天喝醉了蹦迪,然后一下子坐到陀思先生的怀里,抓着人家说“我最喜欢你……(后面的话因为他感到太过羞耻而禁止对方复述)”,然后还把人家的手指含进嘴里,又咬又舔。

     “您脖子上的指痕,是陀思先生拼命抽手的时候留下的,但好在果戈理先生看到你们两个的时候他已经把手抢救出来,果戈理先生只是怀疑的是陀思先生对您图谋不轨,后来他们两个就聊起天……” “好,停,我不想再听了,你出去,让我一个人冷静冷静。

    ” 乙方云鹤倒在床上,背对着门口面壁思过,整个人缩成一团,对自己进行唾弃。

     他以为自己喝醉了以后是小天使,没想到竟然是色中饿鬼。

     他对陀思先生做了那么过分的事情,对方还让他活着看到今天的太阳,甚至还给他送到房间关上门窗了。

     如果是他的话,他可能会把人从天台扔下去。

     真奇怪,他之前喝醉就从来没有做过这种事情。

     但他以前也没有碰到过跟费奥多尔一样的人。

     对方实在是很符合他的审美。

     如果不是很麻烦的话,他甚至可能会幻想一下跟对方谈恋爱。

     但他尚且还没有想过这类事情,如果想过,他此刻该脸红而不是只有尴尬。

     不太想得通的他爬起来又看了看自己昨天画的画。

     三张速涂,分别画的果戈理,斯密尔特和邻居先生。

     比较起来,他确实把邻居先生画得更好看一些(另外两张是黑白,只有他的是彩色)。

     他在人物上的画工其实没什么大问题,只是用色很脏,阴影上的太多,因此观感很是压抑。

     原因是他觉得涂深色很解压很爽,如果要用明媚的颜色细细勾画,反而会让他感到压抑。

    反正也不靠这个吃饭,就没事儿摸一下。

     结果在画费奥多尔的时候,反而是浅色用的比较多,再加上扭曲杂乱的深色背景,画上的整个人都像是在发光一样。

     啃了两口自己还带着烧烤味的手,乙方云鹤接受了自己可能暗恋隔壁帅哥的事情,并决定当场失恋。

     为了安慰失恋的自己,他昏天黑地,日夜颠倒地过了两天死宅生活,再垂死病中惊坐起地爬起来写工作总结。

     要写完工作总结才结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