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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看?” “场面话。

    ”可听,不可信。

     王哲不是问这个,再问:“我是说范凯的道歉。

    不过,我也不是问他道歉真不真诚,他都要气炸了,我没瞎,我的意思是,他事后会不会反咬我,不搞死我不罢休的那种?” “会,我说过,他有征服欲,他性格也是强硬自我的,他是爱我,但更爱那种征服我之后,把我挂在他胸前当勋章的骄傲自豪,我认为他擅长秋后算账。

    ”钟复宇淡淡道,不介意跟王哲说,他的前男友,实际上也并不是很爱他,真接纳他,范凯更爱“钟复宇”三个字所代表的成就,和征服代表着天才与富有的“钟复宇”这个人所给他带来的荣耀和光辉。

     这也是爱,但就钟复宇看来,本质上跟邹灵逸的爱也没什么差别,都是企图通过征服一个有价值的男人,去证明自己的价值。

     通过征服别人来证明自己的价值,来更爱自己,强调自己的杰出和优越。

     要是他们真干成了,这也是他们真实的能力。

     但钟复宇认为自己不是他们能征服的,所以他们分手了,分得还算干脆,都是钟复宇看穿了他们,算准了时机。

     他比他们看得还更快几步,猎人总以为比猎物要有耐心,用付出麻痹猎物,但猎物要是站得足够高,猎人的动作他是能一目了然看得清清楚楚的。

     “那你之前准备怎么处理他?”王哲又问。

     “一切我出面。

    等下你就走,剩下的交给我。

    ”钟复宇淡淡道:“得罪范家的都是我,决定也都是我一个人下的,他们要是越过我找你麻烦,柿子挑软的捏,他们家也走到头了。

    ” “饿死的骆驼比马大……”王哲笑。

     不等他说完,钟复宇打断了他,他轻轻地碰了下王哲的脸,带点凉气的鼻息扑在了王哲的脸上,让王哲的脸有些痒,“我知道,我顾忌的少,想事没你想的全面,但我在意的我都知道,我想懂的我都知道,我知道他以后会不择手段折磨你,哪怕搞些小动作,小动作多了,也会弄死人的,但他和他家要是有人提前对他们搞这些动作呢?自己家门口的狼都不少,他们就腾不出手出去打猎了。

    ” 妈的,王哲是真笑了,都不在意孙子众目睽睽之下对他动手动脚了,他因为开心,笑得眼睛贼亮,看着孙子笑道:“妈的,比老子还阴,你回来就这事,干得还算合老子心意。

    ” 妈的,真狗咬狗了,开心。

     PS:谢谢我亲爱的同学们,假日快乐,看文快乐。

     第22章 王哲也不是不知道钟复宇一动手,外界就更把他们绑定在一起了。

     但事情哪有事事完美,就自己光占便宜的。

     他吧,只要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