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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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想敌,更别说你还有你那个朋友,看看,咱这的篮球场什么时候有过被一圈小姑娘围着啊?” “你别说,你还真别说,我几年前打球就这样,我老婆那时候还让我以后跟篮球结婚……” 两人像是被激起青春记忆里的一番往事左一句右一句,最后还不忘提醒季让:“打完球啊回去多哄哄女朋友,你安全感给足了,她自然就不会在意这些。

    ” 季让无声叹息。

     这事如果放到高中时期的季让身上,那就很合理,有脑子没情商,除了谈恋爱什么都会,但要是搁到现在,不会成立,不是他开窍了,而是陆鹿根本不会因为他打篮球不理她生气,只会勾勾唇角,三下五除二地撇了他找下一个,至于他,只会像她上一个炮友那样哪凉快哪呆着。

     不是臆想,是亲眼所见。

     高考结束的那段时间里,陆鹿带他去了趟酒吧,就他们俩,季让那会儿还不知道陆鹿有睡他的心思,但隐约猜出她应该是有些许的喜欢他,他是木头,但还不至于一点感觉没有。

     酒吧气氛嗨,喝了点酒的脑子更嗨,灯红酒绿,连人看在眼里都跟着迷离,季让第一次来这种娱乐场所,自然比不了身经百战的陆鹿,注意不到一些垂涎他这张脸的女人,以及男人,当然也有例外直接把写有电话的纸巾当着陆鹿的面光明正大地塞进他手里。

     陆鹿没生气,面不改色地从沙发上起身,弯下腰,抽走他手里的纸巾:“来这种地方的大多没什么好人。

    ” 低领的胸口正对着他风光无限,季让眼神闪躲,莫名慌:“嗯,我去趟厕所。

    ” 越过人群他好不容易找到厕所,想找个地松口气,没曾想有人趁着昏暗的环境在过道上旁若无人地激吻,他没见过这种阵仗,被吓个不轻,他装瞎往里走,结果里面比外面好不到哪儿去,看不见却听得见,季让索性把自己当成了个“龙虾”,又聋又瞎地硬着头皮洗完手。

     从男卫一出来,季让就撞见陆鹿叉着手站门口,刚才在过道上的人也不知道去了哪儿。

     “你站这干嘛?”季让发问。

     “等你。

    ”她说。

     两个字刚进脑子还没来得及转,身体被她陡然推撞上了墙,沾有酒意的热气在耳侧攀爬,痒得发麻。

     她好像醉了,又不太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