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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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

    ” “当时我们五十六个人里,四十二个人实验成功了。

    后来银刃被毁,跟我一起成立蜉蝣的,有三十六个,三年过去了,还剩下三十个人。

    ”他的笑容终于染上了几分苦涩,“我是最先成功的那一批,应该也会最先死去。

    ” 他才二十几岁,但说起死,却极为平常。

     见叶宵握紧了刀鞘,阿九眼神柔和下来,“我们的生命,在进入银刃的时候就已经结束了,之后这几年,不过苟且偷生罢了。

    大家都看得很淡,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死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幸好,你和我们不一样。

    ” 叶宵紧紧抓着刀鞘,盯着他看,“这个制药研究所里有什么?” “之前买到的消息,说这里面有治疗排异反应的药物。

    ” “消息属实吗?” “应该是真的,但里面的东西已经被人转移了。

    ” 两个人又沉默下来。

     阿九瞥了一眼远远站着的凌辰,问叶宵,“你有喜欢的人了吗?” 叶宵点头,“嗯,有喜欢的人了。

    ”他迟疑,“其实我不是很明白到底什么是喜欢,但我知道,我想和他在一起。

    ” 阿九神色复杂。

    在银刃,夜枭是他们当中年纪最小的一个,却也是战力最强的。

    甚至在他们实验成功之后,还是打不过。

     “夜枭”这个名字,曾经是所有人的噩梦,遇上了,就意味着必输无疑。

     阿九记得很清楚,那时候的夜枭不高,很瘦,非常孤僻,独来独往,也很少说话。

    防备心极重,不相信任何人。

    他是银刃里,唯一一个能稍微和夜枭说上几句话的人,当然,也只仅限于“赢了吗?”这样无关紧要的寒暄。

     而现在的夜枭,几乎完全变了一个人。

     阿九有些怔愣地看着叶宵清凌凌的眼睛,各种话在嘴边打转,最后问出来的只有,“他对你好吗?” 叶宵眼里泛起一点笑意,“他对我很好。

    我以前不会用筷子,是他教我的。

    我不会笑,也是他教的。

    他教我写自己的名字,教我拿槍,也教我要惜命。

    ” 阿九笑道,“那就好。

    ”他想起以前那个提着长刀,冰冷没有人气的少年,闭了闭眼,“放心,蝼蚁尚且偷生,我们会尽力活下去,活得久一点。

    ” “嗯,我也会努力活下去。

    ” 在银刃的九年里,他念着糖果,妄想有一天能出去,再尝一次记忆里的甜味,终于拼了命地活了下来。

    被关在圣裁的三年里,每次快要放弃了,他就会一遍一遍地想凌辰,想自己说好了一定会去找他。

     答应了,就要做到,即使对方已经忘了也没关系。

     临走时,叶宵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