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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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的所有人扫了一遍,心中正疑惑,就听队长问出同样的问题:“你们的人齐了吗?时慈呢?” “啊,那个……是这样……”高个子男生挠了挠后脑勺,“时慈说,连着打了好几天篮球,懒得打了,今天就给我们买水当后勤。

    不好意思啊!那你们还打吗?” 买水!宋持风忽然意识到宁馥和时慈两人初遇应该是在什么地方,不是在篮球场,跟篮球根本就没关系,自己一直以来都想错了。

    他们两人最早是在校园超市遇到的! “不好意思,我有点事儿。

    ”宋持风只丢下这么一句话,便转身离开篮球场,往校园超市的方向飞奔而去。

     初秋的风还带着暑热扑面而来,使他的额角处迅速地冒出细汗。

    他已经忘了自己有多久没有跑得像现在这样快。

    这段时间,哪怕回到了十六岁,哪怕回到了校园,他依旧保留着属于成年人的从容。

    哪怕是体育课的一千米跑,他热身时也是随意敷衍。

    但在这一刻,他浑身上下的爆发力都集中在双腿上,将微风搅动成狂风。

     庆城一中建校早,占地面积不小。

    篮球场和超市,一个在东南角,一个在西北角,两点之间连线等于是在学校里划出一个对角线。

    之前林诗筠算过,从篮球场到超市,如果用正常的速度走,要花二十分钟左右的时间。

     宋持风的脑海中所有的想法都像被清空了般,只剩下快一点儿,再快一点儿。

    双腿就像是被注入了无穷的力量,他在校园中奔跑,甚至忘了疲惫。

    直到他跑到校园超市附近,放慢了脚步,看见门口的一对少年和少女正站在一起谈笑,身上的脱力感才姗姗来迟,仿佛无尽的沼泽将自己拖进去,再难自拔。

     虽然宋持风不想承认,但实话实说,高中时期的时慈比大学毕业时的时慈更为自信、耀眼。

    时慈和宁馥站在一起的时候显得格外般配,般配到周围不时经过的人都失去了颜色,没有了存在感,就像此时此刻的宋持风一样。

     “你们班不是要和我们班打篮球吗?你怎么在这里?” “我本来懒得去,但我们班的体委说已经和你们班约好了,还说了我会上场,我就想着自己来买点儿水当作赔罪吧。

    你呢?” “我也是来买水的。

    ” 风将两个人谈话的声音送到宋持风的耳边,男声、女声皆清润柔和,交织在一起,很好听,也让他心碎。

    手心已经沁满了汗,他走过去,就见宁馥将目光转向自己:“哎?你也来了。

    你们不是打篮球吗?” 宋持风深吸一口气,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是平静的:“我怕你们两个女孩子提不动那么多的水。

    ” “你就是宋持风吧?”